[實用新型]橋梁建造用新型掛籃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165099.1 | 申請日: | 2020-02-12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897913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10 |
| 發明(設計)人: | 韋永昌;宋佩超;鄧李堅;王承亮;劉祥;黃江;萬發明;楊少東;陳夏良子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西路橋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1D21/10 | 分類號: | E01D21/10 |
| 代理公司: | 廣西中知科創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5130 | 代理人: | 趙團軍 |
| 地址: | 530011 廣西壯*** | 國省代碼: | 廣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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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橋梁 建造 新型 掛籃 | ||
1.一種橋梁建造用新型掛籃(100),其特征在于,包括:
行走系統(2),所述行走系統(2)用于安裝在一橋梁(200)的頂部;
承載桁架組件(3),所述承載桁架組件(3)裝設于所述行走系統(2)上;
前橫梁(4),所述前橫梁(4)通過吊帶(42)與所述承載桁架組件(3)的前端銷接;
外滑梁(5),所述外滑梁(5)位于橋梁(200)外側,用于與橋梁(200)滑動連接;
扁擔梁(10),所述扁擔梁(10)與所述外滑梁(5)垂直,所述扁擔梁(10)的相對兩端分別懸掛于兩個所述外滑梁(5)上;
前吊桿(61),所述前吊桿(61)的一端與所述前橫梁(4)銷接;
后吊桿(63),所述后吊桿(63)的一端懸掛于所述扁擔梁(10)上,且所述后吊桿(63)與所述扁擔梁(10)的懸掛點位于兩個所述外滑梁(5)之間;及
底梁(6),所述底梁(6)位于所述外滑梁(5)背向所述前橫梁(4)的一側,所述底梁(6)的前端與所述前吊桿(61)的自由末端銷接,所述底梁(6)的后端與所述后吊桿(63)銷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橋梁建造用新型掛籃(100),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系統(2)包括軌道(21)、行走小車(23)、滑船(24)及行走千斤頂(25),所述軌道(21)用于錨固在橋梁(200)的頂面,所述行走小車(23)與所述滑船(24)均滑動地裝設于所述軌道(21)上并間隔設置,所述行走千斤頂(25)裝設于所述軌道(21)上并與所述滑船(24)連接;所述承載桁架組件(3)與所述行走小車(23)及所述滑船(24)連接。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橋梁建造用新型掛籃(100),其特征在于,所述軌道(21)包括底座(211)及兩個導軌(213),所述底座(211)錨固于橋梁(200)的頂面,兩個導軌(213)平行地固定于所述底座(211)的相對兩側,所述行走小車(23)滑動地裝設于兩個導軌(213)上,所述滑船(24)滑動地裝設于兩個導軌(213)上,所述行走千斤頂(25)的一端與所述底座(211)連接。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橋梁建造用新型掛籃(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導軌(213)包括連接板(2131)、連接于所述連接板(2131)頂部的上翼板(2133)及連接于所述連接板(2131)底部的下翼板(2135),所述連接板(2131)與所述底座(211)固定連接,所述行走小車(23)包括車架(231)及轉動裝設于所述車架(231)上的若干行走輪(233),所述行走輪(233)與所述上翼板(2133)的底面滾動接觸。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橋梁建造用新型掛籃(100),其特征在于,所述滑船(24)包括滑船支架(241)及裝設于所述滑船支架(241)底部的滑板(243),所述滑船支架(241)與所述承載桁架組件(3)連接,所述滑板(243)滑動地支撐于所述上翼板(2133)上,所述滑板(243)的相對兩側還分別固定有一限位板(245),兩塊限位板(245)分別位于所述上翼板(2133)的相對兩側,所述行走千斤頂(25)與所述滑船支架(241)連接。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橋梁建造用新型掛籃(100),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系統(2)還包括反勾保險裝置(28),所述反勾保險裝置(28)包括固定架(281)及裝設于所述固定架(281)底部的掛鉤(282),所述固定架(281)與所述承載桁架組件(3)連接,所述掛鉤(282)滑動地鉤掛于導軌(213)的上翼板(2133)上。
7.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橋梁建造用新型掛籃(100),其特征在于,所述軌道(21)與橋梁(200)之間還鋪設有楔形墊塊(27)。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橋梁建造用新型掛籃(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滑梁(5)通過滑梁連接器(8)與橋梁(200)滑動連接,所述滑梁連接器(8)包括連接架(82),所述連接架(82)通過螺紋鋼懸掛于橋梁(200)上,所述外滑梁(5)滑動地穿過所述連接架(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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