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木制玩具用拋光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153430.8 | 申請日: | 2020-02-05 |
| 公開(公告)號: | CN213004354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20 |
| 發明(設計)人: | 李衛東;儲勇 | 申請(專利權)人: | 麗水市云慶科技服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4B19/00 | 分類號: | B24B19/00;B24B55/12;B24B41/06;B24B41/02;B24B55/06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23600 浙江省麗水市***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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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木制 玩具 拋光 裝置 | ||
1.一種木制玩具用拋光裝置,包括拋光箱(1)和木屑收集箱(25),其特征在于:所述拋光箱(1)內腔底端安裝有第一步進電機(2),所述拋光箱(1)內腔頂端轉動配合有豎直并對稱設置的絲杠(3),且其中一個所述絲杠(3)底端與第一步進電機(2)驅動端連接,兩個所述絲杠(3)表面均安裝有傳動組件,每個所述絲杠(3)表面螺紋連接有兩個驅動座(4),其中一個所述驅動座(4)一端固定連接有安裝板(14),所述安裝板(14)底端固定連接有豎直并對稱設置的電動推桿(17),所述電動推桿(17)伸縮端固定連接有齒輪箱(30),所述齒輪箱(30)頂端安裝有第二步進電機(16),所述第二步進電機(16)驅動端上的驅動軸表面安裝有主動齒輪(15),所述齒輪箱(30)內腔頂端轉動配合有豎直設置的軸桿(11),所述軸桿(11)表面從上到下依次安裝有從動齒輪(10)和壓板(8),且從動齒輪(10)與主動齒輪(15)嚙合,另一個所述驅動座(4)一端固定連接有對玩具進行支撐的支撐組件,所述拋光箱(1)內側壁安裝有對玩具進行拋光的拋光組件,且拋光組件位于支撐組件上方,所述木屑收集箱(25)內側壁固定連接有安裝箱(22),所述安裝箱(22)一端固定連接有濾灰網(26),所述安裝箱(22)內腔安裝有風機(27),所述風機(27)排風端固定連接有排氣管(28),所述排氣管(28)末端固定連接有噴氣頭(20),且噴氣頭(20)安裝在支撐組件上,所述木屑收集箱(25)一端固定連接有導氣管(21),所述導氣管(21)一端固定連接有抽灰罩(9),且抽灰罩(9)安裝在安裝箱(22)底端,所述木屑收集箱(25)頂端固定連接有導水管(23),所述導水管(23)底端固定連接有霧化噴頭(24),且導水管(23)頂端外接有抽水泵。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木制玩具用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組件由兩個鏈輪(12)以及橫向設置的鏈條(13)組成,且兩個鏈輪(12)分別安裝在絲杠(3)的光桿段上,且兩個鏈輪(12)通過鏈條(13)傳動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木制玩具用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組件由放置座(5)、轉軸(6)以及墊板(7)組成,所述墊板(7)安裝在轉軸(6)頂端,所述轉軸(6)與放置座(5)頂端轉動配合,且放置座(5)與位于同一水平面的兩個驅動座(4)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木制玩具用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拋光組件由固定環(18)、連接桿(19)以及拋光片(29)組成,且拋光片(29)安裝在固定環(18)內側壁上,且固定環(18)與連接桿(19)一端連接,且連接桿(19)與拋光箱(1)內側壁固定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木制玩具用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墊板(7)、固定環(18)以及壓板(8)數目均為四個,每個所述墊板(7)、固定環(18)以及壓板(8)均位于同一中心線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木制玩具用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拋光箱(1)和木屑收集箱(25)表面均鉸接有箱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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