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精神病患者用防護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123003.5 | 申請日: | 2020-01-17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560613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25 |
| 發明(設計)人: | 劉殿雄 | 申請(專利權)人: | 成都市第四人民醫院 |
| 主分類號: | A61F5/37 | 分類號: | A61F5/37;G08B21/18 |
| 代理公司: | 成都睿道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51217 | 代理人: | 薛波 |
| 地址: | 610031 四川***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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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精神病患者 防護 裝置 | ||
1.一種精神病患者用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約束帶體(1),以及用于將所述約束帶體(1)捆綁于患者四肢的第一綁帶(2)、第二綁帶(3)和第三綁帶(4);所述第一綁帶(2)和第二綁帶(3)設于所述約束帶體(1),所述第三綁帶(4)設于所述第二綁帶(3)遠離所述約束帶體的一端,所述第二綁帶(3)遠離所述約束帶體(1)的一端設有針扣(31),所述第一綁帶(2)設有與所述針扣(31)配合的針孔(21),所述第一綁帶(2)間隔設有第一鎖扣部(22),所述第二綁帶(3)設有第二鎖扣部(32),所述第一鎖扣部(22)與所述第二鎖扣部(32)配合以鎖定所述第一綁帶(2)和所述第二綁帶(3);
還包括設于所述約束帶體(1)的報警器(6)、壓力傳感器(5)和單片機,所述報警器(6)和所述壓力傳感器(5)與所述單片機電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精神病患者用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綁帶(2)靠近所述約束帶體(1)的一端設有開口(23),第三綁帶(4)貫穿所述開口(23)。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精神病患者用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綁帶(4)也設有所述第二鎖扣部(32),用于鎖定的第一綁帶(2)和所述第三綁帶(4)。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精神病患者用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鎖扣部(22)包括殼體(221)、鎖鉤(222)、連桿(223)和轉筒(224),所述鎖鉤(222)具有第一臂和第二臂,所述第一臂和所述第二臂均與所述殼體(221)鉸接,所述第一臂和所述第二臂的一端均具有鉤部(2221),所述第一臂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二臂的另一端通過轉軸鉸接,且所述連桿(223)的一端與所述轉軸鉸接;所述連桿(223)遠離所述鎖鉤(222)的一端與所述轉筒(224)的底部轉動連接,所述殼體(221)的頂部設有通孔,所述轉筒(224)轉動設于所述通孔,所述轉筒(224)套設有彈簧(225),所述通孔的內壁凹設有用于容置所述彈簧(225)的容置槽(229),所述彈簧(225)的上端與所述轉筒(224)固定連接,所述彈簧(225)的下端抵接于所述容置槽(229)的槽壁;所述殼體(221)頂部設置有限位槽(228),所述限位槽(228)與所述容置槽(229)連通,且所述轉筒(224)遠離所述連桿(223)的一端沿徑向向外凸設有限位塊(226),所述限位塊(226)抵接于所述殼體(221)的頂部;
所述第二鎖扣部(32)設有與所述鎖鉤(222)配合的凸臺(321)。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精神病患者用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221)遠離所述轉筒(224)的一端的內壁凸設有限位臺(227),所述第二鎖扣部(32)的外壁抵接于所述限位臺(227)。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精神病患者用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綁帶(2)的尾端設有插口(24),所述第三綁帶(4)的尾端設有插舌(41),所述插舌(41)與所述插口(24)配合,以連接所述第一綁帶(2)和所述第三綁帶(4)。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精神病患者用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插口(24)內設有第二壓力傳感器,所述第二壓力傳感器與所述單片機電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精神病患者用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存儲器和蓄電池,所述存儲器和所述蓄電池與所述單片機電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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