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壓縮機裝置及設置座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2020121994.3 | 申請日: | 2020-01-19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924409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13 |
| 發(fā)明(設計)人: | 謝長鴻;徐祥云 | 申請(專利權)人: | 瑞智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04B39/00 | 分類號: | F04B39/00;F04C29/06 |
| 代理公司: | 隆天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閆華;傅磊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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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壓縮機 裝置 設置 | ||
1.一種壓縮機裝置,具有減少運作噪音功能,其特征在于,所述壓縮機裝置包括:
一設置座,包含:
一座體,具有一設置部;
三個腳座,設置于所述座體上,每個所述腳座沿一高度方向具有一第一預定高度,使所述設置座于三個所述腳座與所述座體之間形成有三個間隙口;其中,三個所述腳座的底面共同形成有一假想面,所述設置座沿著所述高度方向與所述假想面最短距離界定為一最短高度;及
三個消音件,各具有彈性并分別設置于三個所述間隙口;以及
一壓縮機,設置于所述座體的所述設置部上。
2.依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壓縮機裝置,其特征在于,任一個所述消音件具有一上部及與所述上部相反的一下部,且每個所述下部沿所述高度方向定義有一第二預定高度,且所述第二預定高度高于所述最短高度,并且所述第二預定高度與所述最短高度的差值定義為一預定公差,所述預定公差不小于2毫米;當所述設置座設置于一平面時,三個所述消音件的所述預定公差受所述設置座的重量壓迫而不存在。
3.依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壓縮機裝置,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消音件的所述上部朝向所述座體的中心位置的方向延伸形成有一固定部,每個所述消音件通過其固定部固定于所述設置座上,并遮擋所述間隙口。
4.依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壓縮機裝置,其特征在于,三個所述消音件分別不完全遮擋三個所述間隙口,但至少遮擋三個所述間隙口的94%面積。
5.依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壓縮機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座體于彼此相鄰的兩個所述腳座之間形成有一凸肋,每個所述消音件具有對應所述凸肋的一卡槽,每個所述消音件通過其卡槽與對應的所述凸肋相互組接,使三個所述消音件分別設置于三個所述間隙口。
6.依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壓縮機裝置,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腳座具有兩個設置槽,且每個所述腳座的兩個所述設置槽分別朝向相鄰的兩個所述腳座的方向,每個所述消音件通過彼此相鄰的兩個所述腳座的所述設置槽相互組接,使三個所述消音件分別設置于三個所述間隙口。
7.一種設置座,用于供一壓縮機設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設置座包括:
一座體,具有一設置部;
三個腳座,設置于所述座體上,每個所述腳座沿一高度方向具有一第一預定高度,使所述設置座于三個所述腳座與所述座體之間形成有三個間隙口;其中,三個所述腳座的底面共同形成有一假想面,所述設置座沿著所述高度方向與所述假想面最短距離界定為一最短高度;以及
三個消音件,各具有彈性并分別設置于三個所述間隙口。
8.依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設置座,其特征在于,任一個所述消音件具有一上部及與所述上部相反的一下部,且每個所述下部沿所述高度方向定義有一第二預定高度,且所述第二預定高度高于所述最短高度,并且所述第二預定高度與所述最短高度的差值定義為一預定公差,所述預定公差不小于2毫米;當所述設置座設置于一平面時,三個所述消音件的所述預定公差受所述設置座的重量壓迫而不存在。
9.依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設置座,其特征在于,三個所述消音件分別不完全遮擋三個所述間隙口,但至少遮擋三個所述間隙口的94%面積。
10.依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設置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座體于彼此相鄰的兩個所述腳座之間形成有一凸肋,每個所述消音件具有對應所述凸肋的一卡槽,每個所述消音件通過其卡槽與對應的所述凸肋相互組接,使三個所述消音件分別設置于三個所述間隙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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