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水聲通信中繼組件及供水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051845.4 | 申請日: | 2020-01-10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958376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7-07 |
| 發明(設計)人: | 于新洋;王德馨;范匯武;萬新明;張立臣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海爾智能技術研發有限公司;海爾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B13/02 | 分類號: | H04B13/02;H04B11/00;H04B7/155;G08C23/02;F24H9/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智匯東方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91 | 代理人: | 劉長江 |
| 地址: | 266101 ***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通信 中繼 組件 供水系統 | ||
1.一種水聲通信中繼組件,設置于水管上,其特征在于,包括:
殼體,其內部限定出進水腔室,所述進水腔室具有開口,所述開口用于連通所述水管;
聲波發射單元,至少部分設置在所述進水腔室內,配置為將發送指令轉化為向所述水管內的水發送的第一超聲波信號;
聲波接收單元,至少部分設置在所述進水腔室內,配置為接收所述水管內的水中傳輸的第二超聲波信號,并轉換為接收指令;以及
無線通信單元,與所述聲波發射單元和所述聲波接收單元分別連接,并配置成與控制終端進行無線通信,以傳輸所述發送指令和所述接收指令。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聲通信中繼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殼體的內部還限定出電路安裝腔,所述電路安裝腔與所述進水腔室相隔絕;并且
所述水聲通信中繼組件還包括:
電路板,設置于所述電路安裝腔內,并且所述聲波發射單元的電路部件、所述聲波接收單元中的電路部件和所述無線通信單元均集成于所述電路板。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水聲通信中繼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聲波發射單元的電路部件包括:
調制模塊,與所述無線通信單元電連接,配置成接收所述發送指令并進行調制,從而得到發送信號;并且
所述聲波發射單元包括:
超聲波換能器,設置在所述進水腔室內且與所述調制模塊電連接,配置成將所述發送信號轉換為所述第一超聲波信號。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水聲通信中繼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聲波發射單元的電路部件還包括:
功率放大電路,設置在所述調制模塊與所述超聲波換能器之間,配置為放大所述發送信號的功率,以滿足所述超聲波換能器的轉換要求。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水聲通信中繼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聲波接收單元包括:
超聲波傳感器,設置在所述進水腔室內,配置成接收所述第二超聲波信號,并將所述第二超聲波信號轉換為接收信號;并且
所述聲波接收單元的電路部件包括:
解調模塊,與所述超聲波傳感器和所述無線通信單元分別電連接,配置成對所述接收信號進行解調,從而得到所述接收指令。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水聲通信中繼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聲波接收單元的電路部件還包括:
信號放大電路,設置在所述解調模塊與所述超聲波傳感器之間,配置為放大所述接收信號,以滿足所述解調模塊的解調要求。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聲通信中繼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超聲波信號與所述第二超聲波信號配置為頻率不同。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聲通信中繼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發送指令配置成具有所述控制終端的識別碼,以識別所述發送指令的來源。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聲通信中繼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無線通信單元為藍牙模塊或Wi-Fi無線傳輸模塊。
10.一種供水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供水設備;
至少一個用水設備,通過水管與所述供水設備相連,所述供水設備以及所述用水設備內分別具有控制終端;以及
多個根據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水聲通信中繼組件,分別設置于所述水管中鄰近所述供水設備的位置以及鄰近每個所述用水設備的位置處,以與對應的所述控制終端進行無線通信。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青島海爾智能技術研發有限公司;海爾智家股份有限公司,未經青島海爾智能技術研發有限公司;海爾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20051845.4/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