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照明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006556.2 | 申請日: | 2020-01-02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891273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30 |
| 發明(設計)人: | 趙震宇 | 申請(專利權)人: | 松下電氣機器(北京)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8/00 | 分類號: | F21S8/00;F21V15/01;F21V29/76;F21V7/04;F21V8/00;F21V17/16;F21Y115/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達劉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劉新宇;張會華 |
| 地址: | 100176 北京市大***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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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照明 裝置 | ||
1.一種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裝置包括第一發光部(3、30)、第二發光部(8、70)和光隔離筒部,
所述第一發光部(3、30)和所述第二發光部(8、70)在所述照明裝置的軸向上錯開地設置,
在沿所述軸向的投影中,所述第一發光部(3、30)位于所述光隔離筒部的徑向內側,所述第二發光部(8、70)位于所述光隔離筒部的徑向外側,
所述第一發光部(3、30)的光線沿所述軸向從所述照明裝置的下方發出,所述第二發光部(8、70)的光線至少部分地沿所述照明裝置的徑向從所述照明裝置的側面發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裝置還包括外殼(1)和固定面板(5),所述固定面板(5)與所述外殼(1)連接,
所述第一發光部(3)固定安裝于所述外殼(1),
所述固定面板(5)在所述軸向上支撐所述光隔離筒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裝置還包括安裝架(4),所述安裝架(4)與所述外殼(1)和所述固定面板(5)分別連接,且所述安裝架(4)在所述軸向上位于所述外殼(1)和所述固定面板(5)之間。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裝置還包括導光板(9),所述導光板(9)在所述軸向上位于所述安裝架(4)和所述固定面板(5)之間,所述第二發光部(8)在所述徑向上位于所述導光板(9)和所述光隔離筒部之間,所述第二發光部(8)的光線經由所述導光板(9)引導后發出。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裝置還包括透鏡(6),所述透鏡(6)在所述軸向上位于所述第一發光部(3)和所述光隔離筒部之間,
所述透鏡(6)用于匯聚所述第一發光部(3)發出的光線,使得所述第一發光部(3)發出的光線進入所述光隔離筒部中。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隔離筒部為反射杯(7)。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裝置還包括外殼(10)和發光罩(40),所述外殼(10)與所述發光罩(40)固定連接,
所述第一發光部(30)固定安裝于所述外殼(10),
所述發光罩(40)在所述軸向上支撐固定所述光隔離筒部。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發光部(70)固定安裝于所述發光罩(40)的背離所述外殼(10)的軸向一側。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裝置還包括反射筒(80),所述第二發光部(70)在所述徑向上設置于所述發光罩(40)的側壁和所述反射筒(80)之間,所述第二發光部(70)的光線經由所述反射筒(80)反射后從所述發光罩(40)發出。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裝置還包括透明的保護蓋(60),所述保護蓋(60)在所述軸向上設置于所述光隔離筒部與所述反射筒(80)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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