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漏費稽核判斷方法、裝置、介質及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2011642090.6 | 申請日: | 2020-12-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785736B | 公開(公告)日: | 2023-10-03 |
| 發明(設計)人: | 麻麗婭;蘆超;馮欣;呂曉晨;馬軍;孫洪偉;儲誠贊;李宗杰;夏曙東 | 申請(專利權)人: | 千方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B15/06 | 分類號: | G07B15/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辰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619 | 代理人: | 劉廣達 |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區東北旺***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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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高速公路 車輛 通行費 稽核 判斷 方法 裝置 介質 設備 | ||
本公開提供了一種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漏費稽核方法,包括:s1:獲取高速公路車輛通行數據,其中,所述車輛通行數據由過門架交易數據、門架牌識數據和/或GPS定位數據組成;s2:判斷所述車輛通行數據與應收通行費用是否一致,若兩者費用一致,則認為該通行費無異常;s3:若兩者費用不一致,則進一步判斷車輛是否存在漏費問題。本公開的一種基于路徑擬合的高速公路通行費漏費判斷方法,通過結合多種通行數據,當車輛擁有GPS定位數據時,優先利用車輛GPS定位數據進行路徑還原,充分利用準確性更高的GPS定位數據,能夠更加精確地確定車輛的通行路徑,計算的通行費用更具有權威性,更加準確,并能夠為漏費稽核提供具有說服力的證據。
技術領域
本公開涉及稽核判斷技術領域,更為具體來說,本公開涉及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漏費稽核判斷方法、裝置、介質及設備。
背景技術
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的取消,給高速公路收費工作,尤其是稽核工作帶來了更大的挑戰。基于現行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計費方案,車輛在高速公路行駛中經過的門架,分別記錄不同路段的通行費用,但如果門架出現故障未能準確記錄車輛通行費用,或者因車主惡意逃費行為,導致門架與車載裝置無法通信進而無法計費,都會導致通行費計算出現偏差。但目前車輛在高速公路行駛中可以產生多源數據,如車輛GPS定位數據,門架牌識數據和門架交易數據,多源數據的產生為我們充分利用不同類型的車輛軌跡數據精確還原和確定車輛的實際軌跡提供了便利條件,多種數據相互補充,避免了單一數據不準確時導致的軌跡偏差和通行費用偏差,通過利用多源數據對車輛進行通行費漏費判斷,可以復查所收通行費是否正確,篩選出可能存在漏費嫌疑的車輛。
發明內容
為解決對于現行高速通行費計費方案,可能會由于設備故障或惡意遮擋車載OBU導致無法正常寫入通行費用的技術問題。
為實現上述技術目的,本公開提供了一種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漏費稽核方法,包括:
s1:獲取高速公路車輛通行數據和高速收費數據,其中,所述車輛通行數據包括門架交易數據、門架牌識數據和/或GPS定位數據,所述高速收費數據包括車輛實際收取的通行費及所述實際收取的通行費對應的門架交易實際路徑;
s2:判斷所述車輛通行數據對應的通行費用與所述實際收取的通行費是否一致,若兩者費用一致,則認為該實際收取的通行費無異常;
s3:若兩者費用不一致,則判斷車輛是否存在漏費問題。
進一步,所述門架交易數據包括通行標識ID、門架編號、收費單元編號車牌號、計費交易時間、計費車型和/或入口交易發生的時間;
所述門架牌識數據包括通行標識ID、車牌號、門架編號和/或過門架時間;
所述GPS定位數據包括車牌號、時間、經度和/或維度。
進一步,在所述s2步驟之前,該方法還包括:
根據所述門架交易數據、門架牌識數據和/或GPS定位數據分別擬合獲取車輛的交易擬合路徑、牌識擬合路徑和/或GPS擬合路徑。
進一步,所述判斷所述車輛通行數據對應的通行費用與所述實際收取的通行費是否一致具體包括:
s201:判斷所述車輛通行數據中是否含有所述GPS定位數據,若含有,則對比所述實際收取的通行費與所述GPS擬合路徑的應收通行費用是否一致;
s202:若不含有所述GPS定位數據,則對比所述牌識擬合路徑的應收通行費用與所述實際收取的通行費用是否一致。
進一步,所述判斷車輛是否存在漏費問題具體包括:
s301:判斷所述車輛通行數據中是否含有GPS定位數據,如果有,則進入s302,如果沒有,則進入s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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