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光儲充電站容量優化配置方法、系統、終端及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635661.3 | 申請日: | 2020-12-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671022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16 |
| 發明(設計)人: | 劉國明;于暉;康凱;李虎;陳寧;杜國利;劉卉;張經真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泰安供電公司;國家電網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2J3/32 | 分類號: | H02J3/32;H02J3/00 |
| 代理公司: | 濟南舜源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7205 | 代理人: | 孫玉營 |
| 地址: | 271099 山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充電站 容量 優化 配置 方法 系統 終端 存儲 介質 | ||
1.一種光儲充電站容量優化配置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利用馬爾可夫鏈蒙特卡洛模擬方法生成用戶充電需求;
根據所述用戶充電需求制定光儲充電站運行策略,所述運行策略包括購電信息、充電信息、售電信息和碳排放功率;
建立光儲充電站以容量配置為變量的運行成本函數;
根據所述運行成本函數、購電信息、充電信息、售電信息和碳排放功率建立光儲充電站的效益目標函數;
利用遺傳算法計算所述效益目標函數取最大值時的最優容量配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用戶充電需求制定光儲充電站運行策略,包括:
定義光伏系統的發電功率與充電站充電負荷需求的差值為光儲電站的凈功率;
根據所述凈功率值制定激勵補貼價格;
若所述凈功率大于0,則可選擇余電上網或者送入儲能系統;
若所述凈功率小于0,則控制儲能系統向光伏系統充電,若儲能系統容量不足,則向電網購電。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建立光儲充電站以容量配置為變量的運行成本函數,包括:
利用光伏裝機容量、光伏容量造價、光伏折現率和光伏使用壽命構建光伏系統投資年折算成本函數;
利用儲能裝機容量、儲能容量造價、儲能折現率和儲能使用壽命構建儲能系統投資年折算成本;
所述運行成本函數為光伏系統投資年折算成本函數與儲能系統投資年折算成本之和。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運行成本函數、購電信息、充電信息、售電信息和碳排放功率建立光儲充電站的效益目標函數,包括:
所述購電信息包括購電時段價格和購電時段功率;
所述充電信息包括充電時段價格和充電時段功率;
所述售電信息包括售電時段價格和售電時段功率;
所述效益目標函數為購電時段價格與購電時段功率的乘積、充電時段價格與充電時段功率的乘積、售電時段價格與售電時段功率的乘積、碳排放功率與碳排放系數和碳排放權值的乘積,和運行成本函數的累加值。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將光儲充電站的光伏裝機容量、儲能充放電功率、購電功率和充電功率之和為0,作為所述效益目標函數的第一約束條件;
將光儲充電站的儲能系統電荷狀態約束作為所述效益目標函數的第二約束條件;
將光儲充電站的儲能系統的工作狀態只能是充電狀態或放電狀態中的一種作為所述效益目標函數的第三約束條件;
將光儲充電站的儲能系統的最大充/放電容量作為所述效益目標函數的第四約束條件;
將光儲充電站的儲能系統的最大充/放電功率作為所述效益目標函數的第五約束條件。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利用遺傳算法計算所述效益目標函數取最大值時的最優容量配置,包括:
將所述第一約束條件、第一約束條件、第一約束條件、第一約束條件和第五約束條件代入所述效益目標函數;
確定光伏裝機容量的邊界值和儲能裝機容量的邊界值;
利用二進制編碼方式隨機生成光伏初始化種群和儲能初始化種群;
進行染色體解碼,確定過程光伏裝機容量和過程儲能裝機容量,并根據過程光伏裝機容量和過程儲能裝機容量計算當前效益目標函數值;
計算個體適應在度,進行選擇、交叉、變異操作,直至達到最大迭代次數;
輸出最優光伏裝機容量和儲能裝機容量。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泰安供電公司;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未經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泰安供電公司;國家電網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11635661.3/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