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證據提取方法、裝置、電子設備及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633043.5 | 申請日: | 2020-12-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732664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30 |
| 發明(設計)人: | 劉元;何若蘭;史忠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五八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6/18 | 分類號: | G06F16/18;G06F16/2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弘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63 | 代理人: | 郭放;許偉群 |
| 地址: | 300450 天津市濱海新區經濟技術開***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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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證據 提取 方法 裝置 電子設備 存儲 介質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證據提取方法、裝置、電子設備及存儲介質,首先獲取用戶發出的用于提取證據的目標任務指令;其中,目標任務指令中包含若干參數,以及不同的參數用于表示不同的取證手段;然后利用目標任務指令中指示的取證手段采用唯一接口從不同的風險控制系統中提取素材;最后再將提取的全部素材組合為一組證據。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可以設計一個結構統一的任務指令以及一個唯一的接口用于證據的提取,并且不同的取證手段僅用不同的參數區分,進而可以通過不同的手段從不同的風險控制系統中提取到組成證據所需的素材,整個過程并不需要多次設計任務指令或者取證指令,只需修改參數即可,也減低了證據提取的難度。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軟件開發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證據提取方法、裝置、電子設備及存儲介質。
背景技術
風險控制系統可以對業務平臺進行風險控制,并通過系統日志保存各種現場記錄作為證據,當業務平臺上的用戶被判定為違規操作時,可以通過調取風險控制系統中的證據來還原用戶當時的操作情況及操作內容,進而審核用戶是否真的進行了違規操作。
目前,從風險控制系統中提取證據時,只有系統日志可以進行追溯,但是業務平臺上風控系統較多,通常需要提取的證據不僅僅存在于一個風險控制系統中。由于各個風險控制系統之間的日志差異性較大,每個風險控制系統中的日志無法統一進行處理并輸出,只能針對不同風險控制系統設計不同結構的指令提取相應的證據。因此,證據的提取的過程難度較大。
發明內容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證據提取方法、裝置、電子設備及存儲介質,以解決目前從風此案控制系統中提取證據難度大的問題。
第一方面,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證據提取方法,包括:
獲取目標任務指令;所述目標任務指令中包含若干參數,以及不同的參數用于表示不同的取證手段;
利用所述目標任務指令中指示的取證手段采用唯一接口從不同的風險控制系統中提取素材;
將提取的全部素材組合為一組證據。
結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一種可實施方式中,所述獲取目標任務指令的步驟,包括:
建立取證任務隊列;
將用戶發送的各個任務指令依次存入所述取證任務隊列中;所述任務指令用于表示用戶根據自身業務需求而發起的指令;
在向所述取證任務隊列中存入任務指令的同時,從所述取證任務隊列中獲取目標任務指令。
結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一種可實施方式中,所述利用所述目標任務指令中指示的取證手段從不同的風險控制系統中提取素材的步驟,包括:
針對各個取證手段,利用其對應的參數以及對應的風險控制系統,生成不同取證手段各自對應的取證指令;
將各個所述取證指令均通過唯一接口發送至對應的風險控制系統中,以實現從不同風險控制系統獲取不同的素材。
結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一種可實施方式中,所述獲取目標任務指令的步驟,還包括:
在將所述任務指令存入所述取證任務隊列之后,為所述任務指令分配一個證據標識;所述證據標識用于標記與所述任務指令對應的證據。
結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一種可實施方式中,所述將提取的全部素材組合為一組證據的步驟,包括:
將提取到的全部素材與所述目標任務指令對應的所述證據標識相關聯;
以及,將提取到的全部素材與所述證據標識保存到分布式關系型數據庫中。
結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一種可實施方式中,所述將提取的全部素材組合為一組證據的步驟之后,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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