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對電子憑據進行業務監管的方法及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610265.5 | 申請日: | 2020-12-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733099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30 |
| 發明(設計)人: | 趙瑩;司曉紅;李少維;藺繼云;吳洪麗;張飚 | 申請(專利權)人: |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21/31 | 分類號: | G06F21/31;G06F11/34;G06Q30/04;G06Q40/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工信聯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66 | 代理人: | 劉海蓉 |
| 地址: | 100195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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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電子 憑據 進行 業務 監管 方法 系統 | ||
1.一種用于對電子憑據進行業務監管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針對請求監管的請求方,獲取請求方的身份信息,對身份信息進行是否符合業務監管的條件的驗證,驗證通過后,接收請求方的開具監管申請請求;
接受開具監管申請請求,對申請請求進行解析,驗證申請請求是否合法,若合法獲取解析后的申請請求,根據解析后的申請請求生成監管信息;
根據監管信息,對請求方的電子憑據進行監管;
獲取監管結果,并將監管結果返回值請求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業務監管的條件,包括:判斷請求方是否為納稅人狀態為正常戶、非風險企業、白名單及非鎖死期。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接受開具監管申請請求前,對請求方的電子憑據種類進行驗證,當符合業務監管的電子憑據后,完成檢驗。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對請求方的電子憑據進行監管的過程中,配置監管業務規則,所述監管業務規則中,包括:開票主體的驗證,電子憑據的額度及份數的限制,確定異常開具電子憑據的行為。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監管結果,包括監控通過及不通過的結果;
當監控結果為不通過時,返回不通過原因。
6.一種用于對電子憑據進行業務監管的系統,所述系統包括:
驗證模塊,針對請求監管的請求方,獲取請求方的身份信息,對身份信息進行是否符合業務監管的條件的驗證,驗證通過后,接收請求方的開具監管申請請求;
接收模塊,接受開具監管申請請求,對申請請求進行解析,驗證申請請求是否合法,若合法獲取解析后的申請請求,根據解析后的申請請求生成監管信息;
監管模塊,根據監管信息,對請求方的電子憑據進行監管;
輸出模塊,獲取監管結果,并將監管結果返回值請求方。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系統,所述業務監管的條件,包括:判斷請求方是否為納稅人狀態為正常戶、非風險企業、白名單及非鎖死期。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系統,所述接受開具監管申請請求前,對請求方的電子憑據種類進行驗證,當符合業務監管的電子憑據后,完成檢驗。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系統,所述對請求方的電子憑據進行監管的過程中,配置監管業務規則,所述監管業務規則中,包括:開票主體的驗證,電子憑據的額度及份數的限制,確定異常開具電子憑據的行為。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系統,所述監管結果,包括監控通過及不通過的結果;
當監控結果為不通過時,返回不通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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