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觸控設備及觸控掃描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2011553944.3 | 申請日: | 2020-12-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578941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2-14 |
| 發明(設計)人: | 于子鵬;戴俊德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徽鴻程光電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3/041 | 分類號: | G06F3/041;G06F3/042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君之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366 | 代理人: | 楊洪龍 |
| 地址: | 233000 安徽省蚌埠市燕***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設備 掃描 方法 | ||
1.一種觸控掃描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觸控掃描方法應用于觸控設備,所述觸控設備的觸控區域包括多個觸控分區;其中,每一個觸控分區對應的坐標范圍預先存儲在所述觸控設備的微處理器中,將觸控操作在整個觸控區域中的坐標與各觸控分區對應的坐標范圍比對,即可確定觸控操作所在的觸控分區;所述觸控掃描方法包括分區觸控掃描步驟,所述分區觸控掃描步驟包括:
對所述多個觸控分區構成的整個觸控區域進行觸控掃描;
當檢測到第一觸控分區存在觸控操作時,則在所述第一觸控分區進行多次的觸控掃描,再對所述多個觸控分區構成的整個觸控區域進行觸控掃描;所述第一觸控分區為所述多個觸控分區中的任意一個觸控分區;
若檢測到第二觸控分區存在觸控操作時,則在所述第二觸控分區進行多次的觸控掃描,再對所述多個觸控分區構成的整個觸控區域進行觸控掃描,否則繼續在所述第一觸控分區進行多次的觸控掃描,再對所述多個觸控分區構成的整個觸控區域進行觸控掃描;所述第二觸控分區為所述多個觸控分區中除所述第一觸控分區外的任意一個觸控分區。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觸控掃描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觸控設備為紅外觸控設備,所述紅外觸控設備包括多組紅外收發單元,每一組紅外收發單元包括一個紅外接收單元和一個紅外發射單元;同一組紅外收發單元包括的一個紅外接收單元和一個紅外發射單元相對設置于所述紅外觸控設備的相對邊框上;不同相對邊框上的任意兩組紅外收發單元對應的觸控區域的重疊區域為一個觸控分區;
所述在所述第一觸控分區進行多次的觸控掃描具體為:
關閉除所述第一觸控分區對應的紅外收發單元之外的其余紅外收發單元,對所述第一觸控分區進行多次的觸控掃描;
所述在所述第二觸控分區進行多次的觸控掃描具體為:
關閉除所述第二觸控分區對應的紅外收發單元之外的其余紅外收發單元,對所述第二觸控分區進行多次的觸控掃描。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觸控掃描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觸控分區對應的兩組紅外收發單元分別為第一紅外收發單元和第二紅外收發單元,所述第一紅外收發單元包括第一紅外發射單元和第一紅外接收單元,所述第二紅外收發單元包括第二紅外發射單元和第二紅外接收單元;
所述對所述第一觸控分區進行多次的觸控掃描,每一次的觸控掃描均包括:
控制關閉所述第二紅外收發單元,并控制所述第一紅外發射單元發射紅外光、以及控制所述第一紅外接收單元接收所述紅外光;
在所述第一紅外接收單元完成接收所述紅外光后,控制關閉所述第一紅外收發單元,并控制所述第二紅外發射單元發射紅外光、以及控制所述第二紅外接收單元接收所述紅外光,從而完成對所述第一觸控分區的觸控掃描。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觸控掃描方法,其特征在于,每一組紅外發射單元包括多個紅外發射燈;
所述對所述多個觸控分區構成的整個觸控區域進行觸控掃描具體包括如下步驟:
開啟目標紅外收發單元;所述目標紅外收發單元為所述多組紅外收發單元中的任意一組紅外收發單元;
控制所述目標紅外收發單元中的多個紅外發射燈依次發射紅外光,同時控制所述目標紅外收發單元中的紅外接收單元接收所述紅外光;
將所述目標紅外收發單元替換為未開啟過的一組紅外收發單元,并返回執行開啟目標紅外收發單元的步驟,直至開啟所有的所述多組紅外收發單元。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觸控掃描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分區觸控掃描步驟之前,所述觸控掃描方法還包括:
接收用戶選擇的觸控模式;所述觸控模式包括單點觸控和多點觸控;
如果用戶選擇的觸控模式為單點觸控,則執行所述分區掃描步驟。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安徽鴻程光電有限公司,未經安徽鴻程光電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11553944.3/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新型全方位化驗單消毒柜
- 下一篇:清潔機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