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氮氣非轉移弧等離子艦船固廢熱處置方法及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2011538320.4 | 申請日: | 2020-12-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664948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2-09 |
| 發明(設計)人: | 馮超;喬瑜;王泉斌;徐明厚;李騰;魏小林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中科技大學 |
| 主分類號: | F23G5/033 | 分類號: | F23G5/033;F23G5/027;F23G5/10;F23G5/16;F23G5/04;F23G5/46;F23J15/02 |
| 代理公司: | 華中科技大學專利中心 42201 | 代理人: | 孔娜;李智 |
| 地址: | 430074 湖北***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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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氮氣 轉移 等離子 艦船 固廢熱 處置 方法 系統 | ||
1.一種氮氣非轉移弧等離子艦船固廢熱處置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系統包括液體冷卻裝置、空氣供風裝置、氮氣發生裝置、垃圾儲存箱、一級破碎機、雜物分離器、二級研磨機、等離子裂解爐、二燃室、靜電分離器、煙氣處理設備、積灰室及封裝打包裝置;
所述垃圾儲存箱、所述一級破碎機、所述雜物分離器、所述二級研磨機、所述等離子裂解爐、所述二燃室、所述靜電分離器、所述積灰室及所述封裝打包裝置依次相連接;所述煙氣處理設備連接于所述靜電分離器,所述液體冷卻裝置連接于所述等離子裂解爐,所述空氣供風裝置連接于所述二燃室;所述氮氣發生裝置分別連接于所述雜物分離器的入口、所述等離子裂解爐、所述二級研磨機及所述雜物分離器;所述靜電分離器連接于所述二級研磨機的入口,所述雜物分離器連接于所述封裝打包裝置;
所述氮氣發生裝置直接使用艦船自備的氮氣發生系統;所述氮氣發生裝置為所述系統的物流通道提供啟動傳送氣流,還與所述二燃室的末端傳輸管道進行換熱以將熱量傳遞至所述雜物分離器及所述二級研磨機;所述氮氣發生裝置提供載氣給所述等離子裂解爐的等離子發生器,該載氣為氮氣。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氮氣非轉移弧等離子艦船固廢熱處置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液體冷卻裝置為所述等離子裂解爐中的等離子體發生器提供液體冷卻,其直接使用艦船中的集中冷卻系統。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氮氣非轉移弧等離子艦船固廢熱處置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供風裝置為所述二燃室提供助燃空氣。
4.如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氮氣非轉移弧等離子艦船固廢熱處置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級破碎機將自身接收到的固廢進行初級粉碎,并傳輸給所述雜物分離器;所述雜物分離器對接收到的固廢進行液體、有機固廢、重質異物及未充分破碎固體分離;分離后的液體進入污水處理系統,有機固廢進入所述二級研磨機,重質異物進入所述封裝打包裝置,未充分破碎的固體回溯至所述一級破碎機的前端重新進行破碎。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氮氣非轉移弧等離子艦船固廢熱處置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級研磨機對接收到的有機固廢進行進一步粉碎,并通過氣動氣流攜帶進入所述等離子裂解爐。
6.如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氮氣非轉移弧等離子艦船固廢熱處置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燃室的過量空氣系數為1.2~1.6;所述靜電分離器將來自所述二燃室的固體及氣體產物進行分離,分離后的氣體產物流向所述煙氣處理設備,固體產物進一步分離為殘碳和灰燼,殘碳經氣動氣流攜帶回流至所述二級研磨機前端重新參與研磨與后續處理,灰燼由氣動氣流攜帶至積灰室。
7.一種氮氣非轉移弧等離子艦船固廢熱處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是采用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氮氣非轉移弧等離子艦船固廢熱處置系統對艦船固廢進行熱處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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