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海底下的上下盤破碎圍巖礦體安全采礦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2011535732.2 | 申請日: | 2020-12-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647951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8-24 |
| 發明(設計)人: | 曹帥;宋衛東;李佳建;黃智強;鄭迪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科技大學 |
| 主分類號: | E21C50/00 | 分類號: | E21C50/00;E21F15/00;E21F15/08;E21F15/04;E21F1/00;F42D3/04;F42D1/00;F42D1/08;F42D1/18;F42D1/04 |
| 代理公司: | 重慶市信立達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50230 | 代理人: | 陳炳萍 |
| 地址: | 100083***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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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海底 下盤 破碎 圍巖 礦體 安全 采礦 方法 | ||
1.一種海底下的上下盤破碎圍巖礦體安全采礦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S1、在未被封閉的原有下盤脈外沿脈巷道(1)內,采用頂管裝置施工頂管穿脈(2)到達礦體(3);
S2、將礦體(3)按照垂直礦體走向布置,劃分為相互間隔的礦房和礦柱;
S3、在脈內采準斜坡道(4)、脈內切割巷,并采用錨桿(5)對脈內巷道及時支護;
S4、在空間高度關系上將礦體(3)劃分為間隔設置的采切層(6)和預留層(7),采切層(6)采用脈內沿脈巷(8)與斜坡道(4)連通作為出礦通道;回采順序為自下而上地對采切層(6)進行回采,每層采切層(6)回采時,先回采礦房,再進行礦柱回采;
S5、礦房回采結束后,及時采用混凝土充填體(9)進行膠結填充;礦柱回采結束采用尾砂充填體(10)進行填充;然后轉層至上一層采切層(6)進行回采,直至所有采切層(6)回采結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采礦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S1中頂管裝置頂進流程包括如下步驟:
1)在原有下盤脈外沿脈巷道(1)內壁設置用于為頂進液壓裝置(11)提供反作用力的巷道后座直壁(12);
2)安裝液壓支架(13)、頂進液壓裝置(11)及基座導軌(14);
3)將頂管(15)安裝在基座導軌(14)上,采用人工或機械在頂管(15)內進行開挖,并配合頂進液壓裝置(11)進行頂進作業;開挖過程中采用設置于頂管裝置內的下盤廢石運輸設備(16)將下盤廢石運出頂管(15)外。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安全采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頂管裝置主要由多節截面為圓形或矩形的頂管(15)組成。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采礦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S2中礦房規格為寬3.0~6.0m,高3.0~4.5m,礦柱規格為寬2.0~3.0m,高3.0~4.5m;礦房與礦柱的長度為礦體(3)的水平厚度。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采礦方法,其特征在于:斜坡道(4)及脈內巷道的工程規格均為寬2.0~5.0m,高3.0~4.5m。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采礦方法,其特征在于:每層采切層(6)開采過程中,采用鑿巖臺車進行回采作業,壓頂落礦期間炮眼眼深2.5~3.3m,眼距1.0~1.5m,排距0.6~0.8m,裝藥密度0.4~0.5kg/m,采用反向柱狀連續裝藥結構,孔口用炮泥填塞0.5~0.8m;控爆眼間距0.6~0.7m,裝藥密度0.15~0.20kg/m,抵抗線0.5~1.0m,采用不耦合裝藥結構,起爆采用微差導爆管起爆。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安全采礦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斜坡道(4)內采用局扇加強通風,新鮮風流由斜坡道(4)進入分段巷道,再從分層聯絡道進入采場;爆破后的污風由斜坡道(4)通過上中段回風系統排至地表;進路局部采用局扇通風,采取壓入式與抽出式聯合通風方式。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采礦方法,其特征在于:混凝土充填體(9)的標號大于等于C7.5,底部灰砂比為1∶20,上部澆面層灰砂比為1∶10、厚度為0.5m;充填前在礦房和礦柱的端部施工充填擋墻,充填擋墻采用木板墻或組合式鐵板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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