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直流充電槍及充電樁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506534.3 | 申請日: | 2020-12-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477656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12 |
| 發明(設計)人: | 朱躍;馬佳敏;孫創成 | 申請(專利權)人: | 蔚來汽車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53/31 | 分類號: | B60L53/31;B60L53/16;B60L53/60;B60L53/68 |
| 代理公司: | 北京瀚仁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82 | 代理人: | 宋寶庫;王天騏 |
| 地址: | 230601 安徽省合肥市經濟***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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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直流 充電 | ||
1.一種直流充電槍,其特征在于,所述直流充電槍包括解鎖機構、保險機構和通信機構,所述保險機構分別與所述通信機構和所述解鎖機構連接;
所述解鎖機構用于在所述直流充電槍使用過程中實現鎖定,并在所述直流充電槍不使用時實現解鎖;
所述通信機構設置成在被觸發時與充電裝置通信,以實現充電槍內直流電流的中斷;
所述保險機構設置成在未解除保險的狀態下不觸發所述通信機構,并且實現對所述解鎖機構的鎖定,在解除保險的過程中先觸發所述通信機構,然后再實現對所述解鎖機構的解鎖。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直流充電槍,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保險機構處于默認狀態位上時,所述通信機構不被觸發,所述解鎖機構處于鎖定狀態,在所述保險機構離開所述默認狀態位時,所述通信機構被觸發,在所述保險機構移動至第一狀態位時,所述解鎖機構被解除鎖止,可以操作所述解鎖機構實現解鎖。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直流充電槍,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鎖機構為杠桿組件,所述杠桿組件包括解鎖杠桿和第一杠桿轉軸,所述第一杠桿轉軸設置在所述解鎖杠桿的中間部分,所述解鎖杠桿的一側設置有卡扣;
所述保險機構包括按壓桿和復位組件,所述按壓桿的上端可滑動地套設在所述解鎖杠桿遠離所述卡扣的一側,所述復位組件包括復位杠桿、第二杠桿轉軸和止擋件,所述第二杠桿轉軸設置在所述復位杠桿的中間部分,所述按壓桿的下端與所述復位杠桿的一端相抵接,所述止擋件固定設置,并且所述止擋件與所述復位杠桿遠離所述按壓桿的一端相抵接;
所述通信機構包括第一信號觸頭和第二信號觸頭,所述第一信號觸頭固定設置在所述按壓桿上,所述第二信號觸頭與充電裝置通信連接,所述第一信號觸頭和所述第二信號觸頭在抵接時不被觸發,在分離時被觸發。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直流充電槍,其特征在于,所述杠桿組件還包括第一彈性件,所述第一彈性件的一端固定設置,所述第一彈性件的另一端連接于所述解鎖杠桿并設于所述第一杠桿轉軸和所述按壓桿之間,并且/或者;
所述復位組件還包括第二彈性件,在所述按壓桿的滑動方向上,所述第二彈性件的一端固定設置,所述第二彈性件的另一端與所述按壓桿相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直流充電槍,其特征在于,所述復位組件還包括第三彈性件,兩個所述第三彈性件一端分別固定設置,兩個所述第三彈性件的另一端連接于所述復位杠桿,所述第二杠桿轉軸設于兩個所述第三彈性件的中部。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直流充電槍,其特征在于,所述復位杠桿上設有載重件,所述載重件設于靠近所述按壓桿的一側,并且/或者;所述復位杠桿上設有摩擦貼片,并且/或者;所述復位杠桿上設有弧狀凹槽,所述按壓桿的下端設有與所述弧狀凹槽相適配的弧狀凸起。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直流充電槍,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鎖機構為杠桿組件,所述杠桿組件包括解鎖杠桿和第一杠桿轉軸,所述第一杠桿轉軸設置在所述解鎖杠桿的中間部分,所述解鎖杠桿的一側設置有卡扣;
所述保險機構包括按壓桿和復位組件,所述按壓桿的上端可滑動地套設在所述解鎖杠桿遠離所述卡扣的一側,所述復位組件包括L型固定塊和第四彈性件,所述L型固定塊包括豎凸沿和橫凸沿,所述第四彈性件設置在所述橫凸沿上,所述按壓桿的下端與所述豎凸沿的頂部相抵接;
所述通信機構包括第一信號觸頭和第二信號觸頭,所述第一信號觸頭固定設置在所述按壓桿上,所述第二信號觸頭與充電裝置通信連接,所述第一信號觸頭和所述第二信號觸頭在抵接時不被觸發,在分離時被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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