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自智能乘客疏散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505026.3 | 申請日: | 2020-12-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003325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22 |
| 發明(設計)人: | J·R·吉勒迪;S·K·穆魯庫特拉 | 申請(專利權)人: | 奧的斯電梯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B1/14 | 分類號: | B66B1/14;B66B3/00;B66B5/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李嘯;姜冰 |
| 地址: | 美國康***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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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智能 乘客 疏散 系統 | ||
1.一種在火災疏散期間操作電梯系統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從火災警報系統接收指示火災的火災檢測;
使用火災量測量系統檢測火災強度;以及
至少響應于所述火災強度來確定用于所述電梯系統的卸下層站。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
使用人計數器系統檢測人計數,所述人計數是位于所述火災所位于的層站上的人的數量;以及
至少響應于所述火災強度和所述人計數來確定用于所述電梯系統的所述卸下層站。
3.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
使用外部天氣感測系統獲得天氣數據;以及
至少響應于所述火災強度和所述天氣數據來確定用于所述電梯系統的所述卸下層站。
4.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
使用外部天氣感測系統獲得天氣數據;以及
至少響應于所述火災強度和所述天氣數據來確定用于所述電梯系統的所述卸下層站。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
在顯示裝置上顯示所述卸下層站,所述顯示裝置位于所述火災所位于的層站上。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
使用所述電梯系統的電梯轎廂將人從所述火災所位于的層站運送到所述卸下層站。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使用所述火災量測量系統檢測所述火災強度進一步包括:
使用熱傳感器檢測所述火災的熱數據。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使用所述火災量測量系統檢測所述火災強度進一步包括:
使用煙霧量傳感器檢測所述火災的煙霧量數據。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使用所述火災量測量系統檢測所述火災強度進一步包括:
使用煙霧量傳感器檢測所述火災的煙霧量數據。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使用所述火災量測量系統檢測所述火災強度進一步包括:
確定有多少煙霧量傳感器已經跳閘。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使用所述火災量測量系統檢測所述火災強度進一步包括:
確定有多少熱傳感器已經跳閘。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使用所述火災量測量系統檢測所述火災強度進一步包括:
確定有多少熱傳感器已經跳閘。
13. 一種用于當由火災警報系統檢測到火災時操作電梯系統的乘客疏散系統,所述乘客疏散系統包括:
火災量測量系統,其被配置成檢測所述火災的火災強度;以及
分析引擎,其被配置成至少響應于所述火災強度來確定用于所述電梯系統的卸下層站。
1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乘客疏散系統,進一步包括:
外部天氣感測系統,其被配置成獲得天氣數據,其中所述分析引擎配置成至少響應于所述火災強度和所述天氣數據來確定用于所述電梯系統的所述卸下層站。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乘客疏散系統,進一步包括:
人計數器系統,其被配置成檢測人計數,所述人計數是位于所述火災所位于的層站上的人的數量,其中所述分析引擎被配置成至少響應于所述火災強度、所述天氣數據和所述人計數來確定用于所述電梯系統的所述卸下層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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