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智能合約的資產管理方法、裝置和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502660.1 | 申請日: | 2020-12-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541764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23 |
| 發明(設計)人: | 曹磊 | 申請(專利權)人: | 成都知道創宇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20/38 | 分類號: | G06Q20/38;G06Q20/40;G06Q20/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宏宇專利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63 | 代理人: | 李莎 |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中國(***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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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智能 合約 資產 管理 方法 裝置 系統 | ||
1.一種基于智能合約的資產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應用于區塊鏈平臺,所述區塊鏈平臺部署有智能合約,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用戶端發送的提現請求,所述提現請求包括提現額度以及提現地址;
從至少一個資產合約地址中獲取與所述提現額度相等的資產;其中,所述資產合約地址用于存儲資產;
將從各所述資產合約地址中獲取的資產歸集到所述智能合約,通過所述智能合約將所述資產轉移到所述提現地址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智能合約的資產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現請求還包括至少一個簽名信息,在從至少一個資產合約地址中獲取與所述提現額度相等的資產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通過所述智能合約驗證各所述簽名信息是否合法,對合法的簽名信息進行統計并判斷合法的簽名信息的個數是否滿足設定閾值;
若未滿足所述設定閾值,終止提現;
若滿足所述設定閾值,從至少一個所述資產合約地址中獲取與所述提現額度相等的資產。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于智能合約的資產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現請求還包括資產合約地址集合,所述從至少一個資產合約地址中獲取與所述提現額度相等的資產的步驟包括:
解析所述資產合約地址集合,得到所述資產合約地址集合中包括的目標資產合約地址以及每個所述目標資產合約地址的目標提現額度;其中,每個所述目標資產合約地址的目標提現額度的總和與所述提現額度相等;
從每個所述目標資產合約地址中,獲取與每個所述目標資產合約地址的目標提現額度對應的資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智能合約的資產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合約包括地址合約,所述方法還包括生成資產合約地址的步驟,所述步驟包括:
接收用戶端發送的標識參數;
根據所述標識參數以及所述地址合約生成所述資產合約地址,將所述資產合約地址發送到所述用戶端,以使所述用戶端基于所述資產合約地址進行資產存儲。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智能合約的資產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標識參數以及所述地址合約生成所述資產合約地址的步驟包括:
將所述標識參數以及所述地址合約的創建字節碼分別進行哈希運算,得到第一運算結果以及第二運算結果;
將所述智能合約的創建者地址、第一運算結果以及第二運算結果進行哈希運算,得到第三運算結果;
對所述第三運算結果進行變形,得到所述資產合約地址。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智能合約的資產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檢測各所述資產合約地址中的資產是否完全被提現,對完全被提現的資產合約地址進行釋放,并向完全提現的資產合約地址對應的用戶端返回設定額度的資產。
7.一種基于智能合約的資產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應用于資產管理系統,所述資產管理系統包括區塊鏈平臺以及至少一個用戶端,所述區塊鏈平臺部署有智能合約;所述方法包括:
所述用戶端向所述區塊鏈平臺發送提現請求,所述提現請求包括提現額度以及提現地址;
所述區塊鏈平臺從至少一個資產合約地址中獲取與所述提現額度相等的資產,將從各所述資產合約地址中獲取的資產歸集到所述智能合約,通過所述智能合約將所述資產轉移到所述提現地址中;其中,所述資產合約地址用于存儲資產。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基于智能合約的資產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資產管理系統還包括中間業務平臺以及至少一個審核終端;在所述用戶端向所述區塊鏈平臺發送提現請求之前,所述方法包括:
所述用戶端向所述中間業務平臺發送提現請求;
所述中間業務平臺將所述提現請求發送至各所述審核終端;
各所述審核終端對所述提現請求進行審核,并在審核通過后,進行數字簽名,將包括簽名信息的提現請求發送至所述中間業務平臺;
所述中間業務平臺將包括簽名信息的提現請求發送至所述用戶端,以使所述用戶端將包括簽名信息的提現請求發送到所述區塊鏈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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