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研磨廢水沉淀回收利用的方法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2011492867.5 | 申請日: | 2020-12-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794545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5-14 |
| 發(fā)明(設計)人: | 鄧兵;施銘敏 | 申請(專利權)人: | 領鎰精密五金制造(無錫)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9/12 | 分類號: | C02F9/12;C02F1/66;C02F1/52;C02F1/3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商專潤文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17 | 代理人: | 陳平 |
| 地址: | 214000 江蘇省無錫市新吳區(qū)無錫國家高新技術產(chǎn)業(yè)開***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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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研磨 廢水 沉淀 回收 利用 方法 | ||
1.研磨廢水沉淀回收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S1:采集研磨廢水;
S2:添加草酸藥劑并攪拌;
S3:添加絮凝劑并攪拌;
S4:靜置,沉淀;
S5:調(diào)節(jié)PH值至堿性。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研磨廢水沉淀回收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于步驟S5中,調(diào)節(jié)PH值后水的PH值介于3-4之間。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研磨廢水沉淀回收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于步驟S5中,添加氫氧化鈉進行PH值調(diào)節(jié)。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研磨廢水沉淀回收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氫氧化鈉的質(zhì)量配比為:0.1%-0.15%。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研磨廢水沉淀回收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于步驟S2中,草酸藥劑的質(zhì)量配比為:0.05%-0.15%。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研磨廢水沉淀回收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于步驟S3中,絮凝劑的質(zhì)量配比為:0.1%-0.15%。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研磨廢水沉淀回收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于步驟S4中,對沉淀后的廢水進行過濾。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研磨廢水沉淀回收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于步驟S4中,對廢水進行紫外線輻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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