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非正規垃圾填埋場的改造結構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491472.3 | 申請日: | 2020-12-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644407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6-21 |
| 發明(設計)人: | 劉志超;王國慶;陳雷;王兆陽;陸彬;張亞斌;趙鵬;張勇渭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一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9/02 | 分類號: | C02F9/02;E02D31/00;C02F103/06 |
| 代理公司: | 杭州合信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3337 | 代理人: | 沈自軍 |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錢***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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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正規 垃圾 填埋場 改造 結構 | ||
1.非正規垃圾填埋場的改造結構,所述非正規填埋場包括用于存放垃圾的基坑,其特征在于,所述改造結構包括:
防滲墻,其環繞所述基坑設置,圍成一封閉的占地大于所述基坑的區域,以防止垃圾滲濾液向所述區域外部滲透擴散;
可滲透墻,其設于所述區域內,并位于所述基坑的邊界位置,所述可滲透墻兩側與所述防滲墻交匯,與防滲墻之間形成一設置有抽提井的滲濾液收集區;所述可滲透墻具有允許所述垃圾滲濾液滲透經過的特點,可除去透過的所述垃圾滲濾液中的至少部分污染物。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正規垃圾填埋場的改造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滲墻的滲透系數≤10-7cm/s,無側限抗壓強度≥1.5MPa,厚度為0.6~0.8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正規垃圾填埋場的改造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滲墻由混合漿液灌漿澆筑而成,所述混合漿液由水和干料組成,所述干料包括重量比為100:4-10:1-1.5的土、水泥和膨潤土。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正規垃圾填埋場的改造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坑的底面設置有防水層,所述防滲墻和可滲透墻的底部延伸至所述防水層,并嵌入所述防水層,嵌入的深度不小于0.5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正規垃圾填埋場的改造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滲透墻包括:
過濾層,其用于過濾除去滲濾液中的顆粒懸浮物;
活性反應層,其通過化學或生物反應去除垃圾滲濾液中的污染物;
吸附層,其通過物理吸附去除垃圾滲濾液中的污染物。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非正規垃圾填埋場的改造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滲透墻整體采用金屬網固定,各層之間用透水土工布分隔。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非正規垃圾填埋場的改造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過濾層的材料選自石英砂、蛭石和礫石中的一種;
所述活性反應層的活性材料選自鐵粉、碳粉、過氧化物中的一種;
所述吸附層的材料選自沸石和活性炭中的一種或兩種。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非正規垃圾填埋場的改造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過濾層、活性反應層和吸附層沿著從基坑到滲濾液收集區的方向依次布置。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正規垃圾填埋場的改造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滲透墻的兩側嵌入所述防滲墻,嵌入深度為不小于0.2m。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正規垃圾填埋場的改造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滲濾液收集區設置有所述基坑的下游,滲濾液流經方向垂直所述可滲透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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