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吸塵器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490790.8 | 申請日: | 2020-12-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349672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07 |
| 發明(設計)人: | 大津育弘;寺阪弘寬;江部清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芝生活電器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A47L5/24 | 分類號: | A47L5/24;A47L9/06;A47L9/00;A47L9/24;A47L9/3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旭知行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32 | 代理人: | 王軼;李偉 |
| 地址: | 日本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 吸塵器 | ||
1.一種電動吸塵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動吸塵器具備:
吸塵器主體,其具有用于分離塵埃的分離部、以及一端側與該分離部連通的吸引部;
軟管,其一端側與所述吸引部的另一端側連通;
吸氣管,其一端側與所述軟管的另一端側連通;以及
保持部,該保持部在將所述吸氣管連通于所述軟管的狀態下,以相對于所述吸塵器主體能夠拆裝自如的方式被保持于該吸塵器主體,
所述保持部在被裝配于所述吸塵器主體的狀態下,對所述軟管的至少一部分進行覆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吸塵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軟管形成為伸縮自如,而且,在所述保持部被裝配于所述吸塵器主體的狀態下,所述軟管沿著所述保持部而被收留。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動吸塵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保持部在被裝配于所述吸塵器主體的狀態下,對所述軟管的至少一部分進行保持。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的任意一項所述的電動吸塵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保持部具有掃除操作用的把持部。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吸塵器,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保持部被裝配于所述吸塵器主體的狀態下,所述把持部的至少一部分與所述吸引部大致平行。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的任意一項所述的電動吸塵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分離部為離心分離部,配置成:中心軸與所述吸引部大致平行。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的任意一項所述的電動吸塵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吸塵器主體具有掃除操作用的主體把持部,
所述主體把持部位于:所述保持部被裝配于所述吸塵器主體的狀態下,與所述吸氣管的軸線相交叉的位置。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的任意一項所述的電動吸塵器,其特征在于,
具備配置于所述軟管的配線。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東芝生活電器株式會社,未經東芝生活電器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11490790.8/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