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可信云環境下的數據保護方法及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490196.9 | 申請日: | 2020-12-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597501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02 |
| 發明(設計)人: | 王進;張輝;馬亮;郎鐵山;吳瑞;李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東可信云信息技術研究院;中安可信(青島)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山東乾云啟創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21/57 | 分類號: | G06F21/57;G06F21/60;G06F21/64 |
| 代理公司: | 濟南圣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7221 | 代理人: | 董雪 |
| 地址: | 251401 山東省濟南市濟陽區崔***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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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可信 環境 數據 保護 方法 系統 | ||
1.一種可信云環境下的數據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數據產生時,用戶、應用系統和平臺系統依次利用各自的加密密鑰對數據進行加密并加入相應的標識;
使用數據時,按照與加密過程相反的順序依次進行解密,將數據還原為可見狀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信云環境下的數據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數據所屬用戶只能在原生應用系統和平臺系統環境中,使用數據。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信云環境下的數據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數據傳輸過程中,首先進行平臺解密,然后應用解密,保留用戶加密狀態。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可信云環境下的數據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將用戶加密狀態標記在數據容器上,在數據傳輸過程中對數據容器附加保護措施。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信云環境下的數據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數據由第一用戶傳送至第二用戶時,在平臺系統、應用系統和用戶依次解密之后,先用目標用戶的公鑰加密數據,再用源用戶的私鑰對加密數據進行簽名,最后在數據容器中標記源用戶信息和目標用戶信息,傳輸數據容器。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信云環境下的數據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對于不再需要的數據,抹除數據容器中的所有數據標記后,直接刪除數據容器。
7.一種可信云環境下的數據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可信平臺系統、可信應用系統和用戶;
所述可信平臺系統、可信應用系統和用戶在數據產生時,均能夠利用自身的密鑰資源依次對數據進行加密并標記;在數據使用時,按照相反的次序對數據進行解密,以實現對數據的保護。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可信云環境下的數據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可信平臺系統和可信應用系統在數據傳輸時,依次對數據進行解密。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可信云環境下的數據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臺系統、應用系統和用戶在數據由第一用戶傳送至第二用戶時,能夠依次進行解密,先用目標用戶的公鑰加密數據,再用源用戶的私鑰對加密數據進行簽名,最后在數據容器中標記源用戶信息和目標用戶信息,以傳輸數據容器。
10.一種數據容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從外到內依次設置的平臺密鑰處理層、應用密鑰處理層和用戶密鑰處理層;所述平臺密鑰處理層、應用密鑰處理層和用戶密鑰處理層能夠分別利用自身的密鑰資源對數據進行加密和解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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