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將標準化的倉儲貨物儲存在高架倉庫中的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11489693.7 | 申請日: | 2020-12-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978167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8-01 |
| 發明(設計)人: | R·J·范德米爾;P·波;V·布魯克;C·海德;B·克廉 | 申請(專利權)人: | 阿莫瓦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G1/04 | 分類號: | B65G1/04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梁敬;司昆明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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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標準化 倉儲 貨物 儲存 倉庫 中的 裝置 | ||
1.用于將標準化的倉儲貨物(3)儲存在高架倉庫(1)中的裝置,其中所述高架倉庫(1)包括至少一個用于儲存倉儲貨物(3)的高貨架(11)以及至少一個倉庫內部的運輸系統(14),所述倉庫內部的運輸系統用于將所述倉儲貨物(3)儲存到高貨架(11)中或者從高貨架中提取出來、用于水平地并且/或者垂直地在平行于高貨架(11)的倉儲層面(13)的運動層面(141)中運輸所述倉儲貨物(3)并且用于將所述倉儲貨物(3)在至少一個交換位置(143)轉交給將所述倉儲貨物(3)運送至倉庫或者從倉庫運走的外部的交通工具(2),并且具有
——水平的、垂直于所述倉庫內部的運輸系統(14)的運動層面(141)的能夠通過x、y坐標系來描繪的交通層面(12);并且
——所述交通層面(12)具有至少一個能夠由所述外部的交通工具(2)通行的路線;并且——所述交通層面(12)對所述外部的交通工具(2)來說能夠從至少一個側面來接近;并且
——所述運輸系統(14)具有器件,用所述器件通過所述倉儲貨物(3)的垂直運動從所述外部的交通工具(2)接收所述倉儲貨物(3)并且/或者將其轉交給所述外部的交通工具(2);并且
——沿著所述運輸系統(14)的運動層面(141)內部的、與交通層面(12)疊合的或者平行的線條(142)所述交換位置(143)能自由定位,以用于將所述倉儲貨物(3)轉交給運來或者運走的外部的交通工具(2),所述交換位置能夠在其上自由定位的平行的線條除了結構上必要的劃分之外除此以外沒有另外的離散的、用于確定交換位置的劃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
其特征在于,
存在大于2個運動層面(141),其具有所屬的運輸系統(14)。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裝置,
其特征在于,
在與所述交通層面(12)平行的線條(142)的至少50%的內部所述交換位置(143)能自由定位,以用于將所述倉儲貨物(3)轉交給運來或者運走的外部的交通工具(2)。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裝置,
其特征在于,
在運動層面(141)的內部存在至少兩個運輸系統(14)。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裝置,
其特征在于,
所述交通層面(12)能夠同時由不同的外部的交通工具(2)通行。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裝置,
其特征在于,
所述交通層面(12)能夠由自動駕駛的運輸車輛通行。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裝置,
其特征在于,
所述交通層面(12)能夠由作為運輸車輛的牽引機通行。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裝置,
其特征在于,
所述交通層面(12)能夠從所述高架倉庫(1)的多個側面來通行。
9.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裝置,
其特征在于,
所述交通層面(12)處于至少一個倉儲層面(13)的下方。
10.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裝置,
其特征在于,
——所述交通層面(12)通過至少一個斜坡和/或地帶凹坑與外部的交通導入部相連接,并且
——所述斜坡或地帶凹坑克服不超過1.5m的高度差。
11.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裝置,
其特征在于,
所述高架倉庫(1)以對于外部的交通工具(2)的通行來說必要的高度得到了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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