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穿戴設備的運動信息共享方法、共享裝置和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481867.5 | 申請日: | 2020-12-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511647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16 |
| 發明(設計)人: | 馬龍 | 申請(專利權)人: | 歌爾光學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8 | 分類號: | H04L29/08;G06F16/27;G06F16/9535;G06F16/9537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世紀恒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44287 | 代理人: | 梁馨怡 |
| 地址: | 261031 山東省濰坊市高新區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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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穿戴 設備 運動 信息 共享 方法 裝置 存儲 介質 | ||
1.一種基于穿戴設備的運動信息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穿戴設備的運動信息共享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接收第一穿戴設備發送的第一運動信息;
獲取所述第二穿戴設備發送的第二運動信息;
根據所述第一運動信息確定所述第一穿戴設備的第一用戶的運動類型,且根據所述第二運動信息確定所述第二穿戴設備的第二用戶的運動類型;
在所述第一用戶的運動類型與所述第二用戶的運動類型相同時,將所述第一運動信息以及所述第二運動信息,發送至所述第一穿戴設備以及所述第二穿戴設備。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穿戴設備的運動信息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第一運動信息確定所述第一穿戴設備的第一用戶的運動類型,且根據所述第二運動信息確定所述第二穿戴設備的第二用戶的運動類型的步驟之后,還包括:
在所述第一用戶的運動類型與所述第二用戶的運動類型相同時,根據所述第一運動信息確定所述第一用戶的第一運動位置,并根據所述第二運動信息確定所述第二用戶的第二運動位置;
在所述第一運動位置與所述第二運動位置之間的距離小于預設距離時,執行所述將所述第一運動信息以及所述第二運動信息,發送至所述第一穿戴設備以及所述第二穿戴設備的步驟。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穿戴設備的運動信息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第二運動信息確定所述第二用戶的第二運動位置的步驟之后,還包括:
在所述第一運動位置與所述第二運動位置之間的距離小于預設距離時,向所述第一穿戴設備以及所述第二穿戴設備發送是否加入團隊運動的提示信息;
在接收到所述第一穿戴設備以及所述第二穿戴設備基于所述提示信息反饋的確定信息時,執行所述將所述第一運動信息以及所述第二運動信息,發送至所述第一穿戴設備以及所述第二穿戴設備的步驟。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穿戴設備的運動信息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將所述第一運動信息以及所述第二運動信息,發送至所述第一穿戴設備以及所述第二穿戴設備的步驟包括:
確定所述第二用戶對應的運動賬號所在的群組,并將所述第一用戶的運動賬號添加至所述群組內,所述群組內的各個用戶的運行類型相同;
將各個所述第一運動信息加載至所述群組對應的界面,并將所述界面反饋至所述群組內每個所述運動賬號對應的穿戴設備,其中,所述群組對應的界面包括所述第二運動信息。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穿戴設備的運動信息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將所述第一運動信息以及所述第二運動信息,發送至所述第一穿戴設備以及所述第二穿戴設備的步驟之后,還包括:
將所述第一穿戴設備、所述第一運動信息以及所述第一用戶,分別更新為第二穿戴設備、第二運動信息以及第二用戶;
在接收到第三穿戴設備發送的第三運動信息時,將所述第三穿戴設備更新為第一穿戴設備且將所述第三運動信息更新為第一運動信息;
返回執行所述獲取所述第二穿戴設備發送的第二運動信息的步驟。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穿戴設備的運動信息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第一穿戴設備發送的第一運動信息的步驟之后,還包括:
確定所述第一穿戴設備對應的第一用戶是否已共享運動信息,其中,穿戴設備定時發送運動信息;
在確定所述第一用戶未共享運動信息時,執行所述獲取所述第二穿戴設備發送的第二運動信息的步驟。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基于穿戴設備的運動信息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確定所述第一穿戴設備對應的第一用戶是否已共享運動信息的步驟之后,還包括:
在確定所述第一用戶已共享運動信息時,將所述第一運動信息發送至所述第二穿戴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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