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霧化蒸干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473690.4 | 申請日: | 2020-12-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451981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09 |
| 發明(設計)人: | 鄭巖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建龍凈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1/18 | 分類號: | B01D1/18;B01D1/30;C02F1/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周曉 |
| 地址: | 364000 福***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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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霧化 系統 | ||
1.霧化蒸干系統,包括蒸發塔(1)和霧化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連在所述蒸發塔(1)的塔入口處的第一氣體導管段(31),所述第一氣體導管段(31)的流通面積沿氣體流向逐漸減小,所述第一氣體導管段(31)的管壁一周依次設有多個安裝孔,各所述安裝孔位于所述第一氣體導管段(31)的第一橫截面上,所述第一橫截面的流通面積小于所述塔入口的流通面積,所述霧化器的各噴嘴(2)從所述第一氣體導管段(31)外側一一對應地伸進各所述安裝孔,每個所述噴嘴(2)的部分霧滴噴出方向與所述氣體流向呈銳角、部分霧滴噴出方向與所述氣體流向呈鈍角。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霧化蒸干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氣體導管段(31)的管壁下游端相對上游端向管內傾斜,所述霧化蒸干系統還包括第二氣體導管段(32),所述第二氣體導管段(32)連在所述塔入口和所述第一氣體導管段(31)之間,所述第二氣體導管段(32)的任一橫截面的流通面積均不大于所述第一氣體導管段(31)的出口處的流通面積。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霧化蒸干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霧化蒸干系統還包括第三氣體導管段(33),所述第三氣體導管段(33)連在所述塔入口和所述第二氣體導管段(32)之間,所述第三氣體導管段(33)的流通面積沿氣體流向逐漸增大,所述第三氣體導管段(33)的進口處的流通面積不小于所述第二氣體導管段(32)的出口處的流通面積、出口處的流通面積不大于所述塔入口的流通面積。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霧化蒸干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氣體導管段(31)和所述第三氣體導管段(33)均為圓錐形管,所述第二氣體導管段(32)為圓柱形管。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霧化蒸干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氣體導管段(31)的出口直徑與所述第二氣體導管段(32)的進口直徑相同,所述第二氣體導管段(32)的出口直徑與所述第三氣體導管段(33)的進口直徑相同,三者的中心軸線共線,三者組成文丘里管(3)。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霧化蒸干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氣體導管段(31)的管壁相對中心軸線的傾角為12.5°,所述第三氣體導管段(33)的管壁相對中心軸線的傾角為3.5°,所述第二氣體導管段(32)的管長與直徑相同。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霧化蒸干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霧化蒸干系統還包括進口氣體導管(4),所述進口氣體導管(4)連在所述文丘里管(3)的進口處,所述進口氣體導管(4)的中心軸線與所述文丘里管(3)的中心軸線共線,并均與所述蒸發塔(1)的中心軸線共線。
8.根據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霧化蒸干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霧化器的噴嘴(2)為單相實心噴嘴。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霧化蒸干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霧化器的噴嘴(2)的中心軸線與所述第一氣體導管段(31)的管壁垂直,所述霧化器的噴嘴(2)的噴口與所述第一氣體導管段(31)的內壁面平齊或者位于所述第一氣體導管段(31)的內壁面之外。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霧化蒸干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霧化蒸干系統還包括用于向所述霧化器供給待蒸干物料的物料循環冷卻組件(5),所述物料循環冷卻組件(5)包括與所述噴嘴(2)連通的進料管路(52)和回料管路(53),通過物料循環實現對所述噴嘴(2)的冷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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