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用燈具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472929.6 | 申請日: | 2020-12-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007660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22 |
| 發明(設計)人: | 原章紘 | 申請(專利權)人: | 斯坦雷電氣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21S41/24 | 分類號: | F21S41/24;F21S41/30;F21S41/40;F21W107/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朱麗娟;崔成哲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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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燈具 | ||
提供車輛用燈具,能使未點亮時的外觀良好。車輛用燈具具有光源(3)和無色透明的導光體(4),導光體(4)具有:入射部(10),其供從光源(3)出射的光入射;對從入射部(10)入射的光進行引導的第1、第2和第3導光部(11、12、13);第1反射部(14),其將由第1導光部(11)引導的光朝向第2導光部(12)反射;第2反射部(15),其將由第2導光部(12)引導的光朝向第3導光部(13)反射;出射部(16),其出射由第3導光部(13)引導的光;以及透光部(23),其位于第1導光部(11)的與第2反射部(15)相對設置的部分,使從出射部(16)入射、由第3導光部(13)引導且在第2反射部(15)反射后由第2導光部(12)引導的光(L’)透過。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車輛用燈具。
背景技術
以往,作為搭載于車輛的車輛用燈具,已知有組合了發光二極管(LED)等光源和內透鏡等導光體而成的燈具(例如參照下述專利文獻1。)。
在這種車輛用燈具中,使從光源出射的光從導光體的基端側朝向導光體的內部入射,一邊在導光體的內部反復進行反射,一邊從設置于導光體的末端側的出射面朝向導光體的外部出射光。由此,能夠使導光體的出射面作為車輛用燈具的發光部進行發光。
[現有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日本特許第5441801號公報
發明內容
發明要解決的問題
但是,在上述現有的車輛用燈具中,在光源未點亮時,由于外部光的照射而從導光體的出射面朝向導光體的內部入射的光一邊在導光體的內部反復進行反射,一邊被引導向導光體的出射面側,由此朝向導光體的外部出射。
因此,在使用無色透明(清澈)的導光體的情況下,從導光體的出射面入射的光仍然從導光體的出射面出射,因此,有時看起來該出射面以與外部光相同的顏色發光。此外,設置于導光體上的反射切口等的形狀由于外部光的照射而被映出到導光體的出射面,由此,有時車輛用燈具未點亮時的外觀變差。
本發明是鑒于這種現有情況而提出的,其目的在于,提供能夠使未點亮時的外觀良好的車輛用燈具。
用于解決問題的手段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以下手段。
(1)一種車輛用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用燈具具有光源和無色透明的導光體,所述導光體具有:入射部,其供從所述光源出射的光入射;對從所述入射部入射的光進行引導的第1導光部、第2導光部和第3導光部;第1反射部,其位于所述第1導光部與所述第3導光部之間,將由所述第1導光部引導的光朝向所述第2導光部反射;第2反射部,其位于所述第1導光部與所述第3導光部之間,將由所述第2導光部引導的光朝向所述第3導光部反射;出射部,其出射由所述第3導光部引導的光;以及透光部,其位于所述第1導光部的與所述第2反射部相對設置的部分,使從所述出射部入射、由所述第3導光部引導且被所述第2反射部反射后由所述第2導光部引導的光透過。
(2)根據所述(1)記載的車輛用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用燈具具有吸光部或遮光部,所述吸光部或遮光部吸收或遮擋透過了所述透光部后的光。
(3)根據所述(2)記載的車輛用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用燈具具有延伸部,所述延伸部覆蓋所述導光體的所述出射部的周圍,所述吸光部或遮光部被著色為與所述延伸部具有相同的顏色。
(4)根據所述(3)記載的車輛用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光部或遮光部由所述延伸部的一部分構成。
(5)根據所述(2)記載的車輛用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用燈具具有延伸部,所述延伸部覆蓋所述導光體的所述出射部的周圍,所述吸光部或遮光部被著色為與所述延伸部不同的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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