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支架組件和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2011452886.5 | 申請日: | 2020-12-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653818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1-01 |
| 發(fā)明(設計)人: | 肖遙;毛旭軍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維沃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5/225 | 分類號: | H04N5/225;H04M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友聯(lián)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43 | 代理人: | 尚志峰;王淑梅 |
| 地址: | 523863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支架 組件 電子設備 | ||
1.一種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底板、第一支架、第二支架、第一電器元件、第一連接件和第二連接件;
所述第一連接件穿設于所述第一支架,所述底板與所述第一支架通過所述第一連接件固定連接;
所述第二連接件穿設于所述第二支架,所述第一支架與所述第二支架通過所述第二連接件固定連接;
所述第一連接件在所述第一支架上的連接位置為第一位置,所述第二連接件在所述第二支架上的連接位置為第二位置,所述第一位置與所述第二位置不同;
所述第一電器元件設置于所述第二支架的第三位置,所述第三位置位于所述第一連接件的延長線上;
所述第一支架上設置有預埋件,所述預埋件位于所述第二位置,所述第二連接件與所述預埋件相連接。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架包括:
金屬件,所述預埋件焊接于所述金屬件;
塑膠件,與所述金屬件一體注塑成型。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塑膠件至少部分位于所述預埋件的周側(cè),并在所述預埋件的周側(cè)形成圓臺結(jié)構(gòu)。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預埋件具有開口,所述圓臺結(jié)構(gòu)的上底面位于所述開口一側(cè),所述圓臺結(jié)構(gòu)的下底面位于所述金屬件一側(cè);
所述圓臺結(jié)構(gòu)的上底面的半徑與下底面的半徑的差值,大于0mm并且小于或等于0.1mm。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主控板,設置于所述底板上,至少部分位于所述底板和所述第一支架之間。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支架上設置有走線槽;
所述支架組件還包括同軸線,所述同軸線電連接于所述主控板,并至少部分位于所述走線槽內(nèi)。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第二電器元件,所述第二電器元件上設置有第一連接端;
其中,所述主控板上設置有第二連接端,所述第一連接端與所述第二連接端電連接。
8.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第三連接件,穿設于所述第一支架,所述底板和所述第二支架通過所述第三連接件固定連接;
插扣,設置于所述第一支架上。
9.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如權(quán)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架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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