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克勞斯尾氣加氫脫硫催化劑及其制備方法、應用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446575.8 | 申請日: | 2020-12-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569956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30 |
| 發明(設計)人: | 卓潤生;劉兵;孫秋實;王欽;肖可;劉新生 | 申請(專利權)人: | 潤和催化材料(浙江)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J23/882 | 分類號: | B01J23/882;B01J35/10;B01J35/08;B01J37/02;B01J37/20;B01D53/48;B01D53/50;B01D53/86 |
| 代理公司: | 成都頂峰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51224 | 代理人: | 李林 |
| 地址: | 316000 浙江省舟山市岱山縣***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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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克勞斯 尾氣 加氫 脫硫 催化劑 及其 制備 方法 應用 | ||
1.一種克勞斯尾氣加氫脫硫催化劑,其特征在于,由復合載體和活性組分組成,其中按最終克勞斯尾氣加氫脫硫催化劑的重量為基準,活性組分的重量百分比為6%~26%,復合載體由通過涂覆或通過表面沉積的方式負載于載體基體上的TiO2和載體基體組成,所述復合載體為殼層結構,外層為TiO2層,內層為載體基體;
所述活性組分為VIB族金屬元素的氧化物和VIII族金屬元素的氧化物;
該克勞斯尾氣加氫脫硫催化劑的比表面積:300~450m2/g,孔容:0.5~0.7g/mL,孔徑:6~20nm。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克勞斯尾氣加氫脫硫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TiO2層的厚度為0.1~0.5m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克勞斯尾氣加氫脫硫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載體基體為γ-Al2O3或氧化硅或分子篩。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克勞斯尾氣加氫脫硫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載體基體的比表面積大于300m2/g,孔容大于0.50cm3/g,平均壓碎強度大于50N/顆。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克勞斯尾氣加氫脫硫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最終克勞斯尾氣加氫脫硫催化劑的重量為基準,所述VIB族金屬元素的氧化物的質量百分比為5~20%,VIII族金屬元素的氧化物的質量百分比為1~6%。
6.一種如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克勞斯尾氣加氫脫硫催化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制備復合載體
將干燥的載體基體表面涂覆TiO2粉或表面沉積能夠水解或焙燒生成TiO2的含鈦化合物溶液,干燥時間為6~12小時,干燥溫度為100~130℃,隨后在450~550℃下焙燒溫度,焙燒時間為2~8小時得到復合載體;
制備前驅體
將含有VIB族金屬元素的溶液浸漬于復合載體上后干燥,干燥時間為6~12小時,干燥溫度為100~130℃,隨后在400~550℃下焙燒,焙燒時間為2~8小時,得到前驅體;
制備克勞斯尾氣加氫脫硫催化劑
將含有VIII族金屬元素的溶液浸漬于前驅體上后干燥,干燥時間為6~12小時,干燥溫度為100~130℃,然后在400~550℃下焙燒溫度,焙燒時間為2~8小時,得到所述克勞斯尾氣加氫脫硫催化劑。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載體基體與含鈦化合物溶液的體積比為1.5:1,沉積時間為3~5小時,含鈦化合物溶液的溫度為30~80℃;復合載體與含有VIB族金屬元素的溶液的體積比為1:1,浸漬時間為1~2小時,含鈦化合物溶液的溫度為20~30℃;含有VIII族金屬元素的溶液與前驅體的體積比為1:1,浸漬時間為1~2小時,含有VIII族金屬元素的溶液的溫度為2~30℃。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載體基體的制備方法如下:將氫氧化鋁、粘結劑以及擴孔劑混合得到混合物A,將混合物A混捏,滾球成型,干燥后在450~650℃下焙燒,制備得到直徑為1.9~2.5mm的γ-Al2O3球形載體。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載體基體的制備方法如下:粘結劑為硝酸、乙酸或草酸中的一種;擴孔劑為聚乙二醇、聚乙烯醇、田菁粉或檸檬酸中的一種。
10.一種如權利要求6-9任一項所述的制備方法制備得到的克勞斯尾氣加氫脫硫催化劑在克勞斯尾氣低溫加氫脫硫中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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