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微波盤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445152.4 | 申請日: | 2020-12-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971539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18 |
| 發明(設計)人: | 穆罕默德·希扎爾;馬克·E·??寺?/a>;克里斯·A·倫德伯格;爾曼諾·布齊 | 申請(專利權)人: | 惠而浦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J37/01 | 分類號: | A47J37/01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李佳佳 |
| 地址: | 美國密***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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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微波 | ||
1.一種可微波盤,包括:
頂部,具有適于盛放食品物品并反射微波的表面;
底部,與所述頂部呈相對關系,具有吸收微波的圓頂部分;以及
多個節塊,從所述圓頂部分突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微波盤,其中,所述圓頂部分還包括微波吸收涂層。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微波盤,其中,所述微波吸收涂層包括多個納米顆粒。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微波盤,其中,所述微波吸收涂層被施加到所述節塊中的至少一些節塊。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微波盤,其中,所述微波吸收涂層被加厚以形成所述節塊中的至少一些節塊。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可微波盤,其中,所述圓頂部分限定具有中心點的曲率半徑。
7.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可微波盤,其中,所述頂部是平面的。
8.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可微波盤,其中,所述圓頂部分還包括頂點。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微波盤,其中,在以所述頂點為中心的圓形區域內不具有所述節塊,并且所述圓形區域的半徑達到所述圓頂部分的曲率半徑的至少50%。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可微波盤,其中,所述節塊還基本上等距地分布在所述圓頂部分上。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可微波盤,其中,所述節塊布置在陣列中。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可微波盤,其中,所述節塊的高度與直徑的比率在3:8與3:4之間并包括3:8和3:4。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可微波盤,其中,所述節塊是半球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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