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SSL代理過程中的信息提示方法和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11425133.5 | 申請日: | 2020-12-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511552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2-09 |
| 發明(設計)人: | 李矩希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石網科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9/40 | 分類號: | H04L9/40;H04L67/5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周春枚 |
| 地址: | 215163 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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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ssl 代理 過程 中的 信息 提示 方法 裝置 | ||
1.一種SSL代理過程中的信息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網絡安全設備作為中間對象分別與客戶端及服務器進行SSL協商的過程中,所述網絡安全設備檢測是否接收到所述客戶端發送的SSL警告信息,其中,所述SSL警告信息用于指示所述客戶端驗證所述網絡安全設備的證書信息失敗;
若所述網絡安全設備接收到所述客戶端發送的SSL警告信息,則確定所述客戶端未導入所述網絡安全設備簽發的CA證書;
所述網絡安全設備將所述客戶端的請求進行重定向提醒。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網絡安全設備將所述客戶端的請求進行重定向提醒包括:
所述網絡安全設備以第一頻率將所述客戶端的請求進行重定向提醒;
在預定時間段后,若所述網絡安全設備接收到所述客戶端發送的所述SSL警告信息,則所述網絡安全設備以第二頻率將所述客戶端的請求進行重定向提醒,或所述網絡安全設備停止將所述客戶端的請求進行重定向提醒,其中,所述第二頻率高于所述第一頻率。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網絡安全設備將所述客戶端的請求進行重定向提醒包括:
判斷所述網絡安全設備將所述客戶端的請求進行重定向提醒的次數是否高于預定閾值;
若所述網絡安全設備將所述客戶端的請求進行重定向提醒的次數高于所述預定閾值,則所述網絡安全設備停止將所述客戶端的請求進行重定向提醒。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網絡安全設備將所述客戶端的請求進行重定向提醒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若所述客戶端觸發忽略驗證所述網絡安全設備的證書信息,則所述客戶端重新向所述網絡安全設備發起SSL協商請求;
所述網絡安全設備響應所述SSL協商請求,向所述客戶端發送所述網絡安全設備的證書信息和秘鑰交換信息;
所述客戶端與所述網絡安全設備交換秘鑰完成與所述網絡安全設備之間的SSL協商。
5.一種SSL代理過程中的信息提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檢測單元,用于在網絡安全設備作為中間對象分別與客戶端及服務器進行SSL協商的過程中,所述網絡安全設備檢測是否接收到所述客戶端發送的SSL警告信息,其中,所述SSL警告信息用于指示所述客戶端驗證所述網絡安全設備的證書信息失敗;
確定單元,用于若所述網絡安全設備接收到所述客戶端發送的SSL警告信息,則確定所述客戶端未導入所述網絡安全設備簽發的CA證書;
提醒單元,用于所述網絡安全設備將所述客戶端的請求進行重定向提醒。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提醒單元包括:
第一提醒模塊,用于所述網絡安全設備以第一頻率將所述客戶端的請求進行重定向提醒;
第二提醒模塊,用于在預定時間段后,若所述網絡安全設備接收到所述客戶端發送的所述SSL警告信息,則所述網絡安全設備以第二頻率將所述客戶端的請求進行重定向提醒,或所述網絡安全設備停止將所述客戶端的請求進行重定向提醒,其中,所述第二頻率高于所述第一頻率。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提醒單元包括:
判斷模塊,用于判斷所述網絡安全設備將所述客戶端的請求進行重定向提醒的次數是否高于預定閾值;
停止提醒模塊,用于若所述網絡安全設備將所述客戶端的請求進行重定向提醒的次數高于所述預定閾值,則所述網絡安全設備停止將所述客戶端的請求進行重定向提醒。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
發起單元,用于在所述網絡安全設備將所述客戶端的請求進行重定向提醒之后,若所述客戶端觸發忽略驗證所述網絡安全設備的證書信息,則所述客戶端重新向所述網絡安全設備發起SSL協商請求;
發送單元,用于所述網絡安全設備響應所述SSL協商請求,向所述客戶端發送所述網絡安全設備的證書信息和秘鑰交換信息;
交換單元,用于所述客戶端與所述網絡安全設備交換秘鑰完成與所述網絡安全設備之間的SSL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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