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信息處理裝置、信息處理方法及計算機可讀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423856.1 | 申請日: | 2020-12-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553560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0-26 |
| 發明(設計)人: | 得地賢吾 | 申請(專利權)人: | 富士膠片商業創新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21/32 | 分類號: | G06F21/32;G06F21/35;H04W12/72;H04W12/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孫明浩;崔成哲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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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信息處理 裝置 方法 計算機 可讀 介質 | ||
本發明提供信息處理裝置、信息處理方法及計算機可讀介質。信息處理裝置具有處理器,所述處理器在第1生物體信息與第2生物體信息不一致的情況下,不允許使用通信服務,其中,該第1生物體信息是針對該通信服務的簽約者而存儲的信息,該第2生物體信息是從在簽約后使用該通信服務的使用者取得的信息。
技術領域
本公開涉及信息處理裝置、信息處理方法及計算機可讀介質。
背景技術
在網絡上提供的服務(以下稱為“網絡服務”)中,有時將通信終端的使用者和使用電話號碼的通信服務的簽約者相同作為前提。在這種網絡服務中,在需要確認利用網絡服務的本人的情況下,有時向登記的電話號碼發送短消息來對個人進行認證(例如參照日本特開2020-24603號公報)。
發明內容
與使用電話號碼的服務的簽約者相關的信息存儲在被稱為SIM(=SubscriberIdentity Module)卡的IC(=Integrated Circuit)卡中。因此,即便是裝配有其他人的SIM卡的通信終端,只要為能夠使用通信終端的狀態,則也能夠利用使用了所裝配的SIM卡的服務。結果是,可能將從丟失或偷盜的通信終端拔取的SIM卡不正當地用于其他的通信終端。此外,在能夠通過某些方法而使用丟失或偷盜的通信終端的的情況下,也能夠利用通信終端內的SIM卡等而不正當地使用服務。
本公開的目的在于,與如果為能夠使用通信終端的狀態則允許使用需要簽約的通信服務的情況不同,防止不正當地使用通信服務。
根據本公開的第1方案,提供一種信息處理裝置,其中,所述信息處理裝置具有處理器,所述處理器在第1生物體信息與第2生物體信息不一致的情況下,不允許使用通信服務,其中,該第1生物體信息是針對該通信服務的簽約者而存儲的信息,該第2生物體信息是從在簽約后使用該通信服務的使用者取得的信息。
根據本公開的第2方案,所述第1生物體信息存儲在存儲介質中,該存儲介質存儲與提供所述通信服務的通信網的通信所需的信息。
根據本公開的第3方案,在所述信息處理裝置是使用所述通信服務的終端、且所述處理器和所述存儲介質設置于該終端的情況下,所述處理器從提供所述通信服務的運營商的服務器取得所述第1生物體信息與所述第2生物體信息的核對的結果。
根據本公開的第4方案,在所述信息處理裝置是使用所述通信服務的終端、且所述處理器和所述存儲介質設置于該終端的情況下,所述處理器核對所述第1生物體信息與所述第2生物體信息是否一致,在該第1生物體信息與該第2生物體信息不一致的情況下,不允許使用所述通信服務。
根據本公開的第5方案,所述第1生物體信息存儲在提供所述通信服務的運營商的服務器的存儲介質中。
根據本公開的第6方案,在所述處理器設置于所述服務器的情況下,所述處理器核對從使用所述通信服務的終端取得的所述第2生物體信息與所述第1生物體信息是否一致,并向該終端通知核對的結果。
根據本公開的第7方案,在所述信息處理裝置是使用所述通信服務的終端、且所述處理器設置于該終端的情況下,所述處理器在為了允許使用所述終端而取得的所述第2生物體信息與所述第1生物體信息一致時,允許使用所述通信服務。
根據本公開的第8方案,在每次所述通信服務的使用被請求時,所述處理器向使用者請求所述第2生物體信息,并執行所述第1生物體信息與該第2生物體信息的核對。
根據本公開的第9方案,所述處理器在預先決定的時刻或以預先決定的時間的間隔向使用者請求所述第2生物體信息,并執行所述第1生物體信息與該第2生物體信息的核對。
根據本公開的第10方案,在存儲與提供所述通信服務的通信網的通信所需的信息的存儲介質設置于使用該通信服務的終端的情況下,當要求從該終端拆卸該存儲介質時,所述處理器將從使用者取得的所述第2生物體信息與所述第1生物體信息一致作為條件,允許從所述終端拆卸所述存儲介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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