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區塊鏈網絡的壓力測試方法及裝置、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2011416443.0 | 申請日: | 2020-06-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486830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4-18 |
| 發明(設計)人: | 陳盛龍;周知遠;楊達一;姚忠孝 | 申請(專利權)人: | 支付寶(杭州)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1/36 | 分類號: | G06F11/36;G06F16/27;G06Q40/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思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15 | 代理人: | 周嗣勇 |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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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區塊 網絡 壓力 測試 方法 裝置 系統 | ||
1.一種區塊鏈網絡的壓力測試系統,包括:
業務端,向處于生產狀態的業務區塊鏈網絡發起區塊鏈交易;
業務區塊鏈網絡,所述業務區塊鏈網絡中的業務區塊鏈節點在所述區塊鏈交易為壓測交易的情況下,向與所述業務區塊鏈網絡對等的壓測區塊鏈網絡轉發所述壓測交易,在所述區塊鏈交易為業務交易的情況下,執行所述業務交易,所述壓測區塊鏈網絡與所述業務區塊鏈網絡具有相同的網絡結構和網絡配置;
壓測區塊鏈網絡,所述壓測區塊鏈網絡中的壓測區塊鏈節點執行所述壓測交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所述業務端通過區塊鏈客戶端向所述業務區塊鏈網絡發起區塊鏈交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所述區塊鏈客戶端部署于所述業務端上;或者,所述區塊鏈客戶端部署于所述業務區塊鏈網絡中的業務區塊鏈節點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所述業務區塊鏈網絡中的業務區塊鏈節點讀取所述區塊鏈交易包含的類型標識,在所述類型標識為第一類型標識的情況下,將所述區塊鏈交易判定為所述壓測交易,在所述類型標識為第二類型標識的情況下,將所述區塊鏈交易判定為所述業務交易。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系統,對應于所述壓測交易的第一交易回執中包含所述第一類型標識,對應于所述業務交易的第二交易回執中包含所述第二類型標識。
6.一種區塊鏈網絡的壓力測試方法,應用于處于生產狀態的業務區塊鏈網絡中的業務區塊鏈節點,所述方法包括:
識別業務端發起的區塊鏈交易的交易類型;
在所述區塊鏈交易為壓測交易的情況下,向與所述業務區塊鏈網絡對等的壓測區塊鏈網絡轉發所述壓測交易,所述壓測區塊鏈網絡與所述業務區塊鏈網絡具有相同的網絡結構和網絡配置;
在所述區塊鏈交易為業務交易的情況下,執行所述業務交易。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所述識別業務端提交的區塊鏈交易的交易類型,包括:
讀取所述區塊鏈交易包含的類型標識;
在所述類型標識為第一類型標識的情況下,將所述區塊鏈交易判定為所述壓測交易,在所述類型標識為第二類型標識的情況下,將所述區塊鏈交易判定為所述業務交易。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對應于所述壓測交易的第一交易回執中包含所述第一類型標識,對應于所述業務交易的第二交易回執中包含所述第二類型標識。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所述區塊鏈交易由所述業務端通過區塊鏈客戶端向所述業務區塊鏈網絡發起。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所述向與所述業務區塊鏈網絡對等的壓測區塊鏈網絡轉發所述壓測交易,包括:
向所述壓測區塊鏈網絡中與所述業務區塊鏈節點對應的壓測區塊鏈節點發送所述壓測交易;或者,
向所述壓測區塊鏈網絡中的所有壓測區塊鏈節點分別發送所述壓測交易。
11.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所述向與所述業務區塊鏈網絡對等的壓測區塊鏈網絡轉發所述壓測交易,包括:
在所述業務區塊鏈節點為所述業務區塊鏈網絡中的轉發節點的情況下,向所述壓測區塊鏈網絡轉發所述壓測交易。
12.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所述向與所述業務區塊鏈網絡對等的壓測區塊鏈網絡轉發所述壓測交易,包括:
向所述壓測區塊鏈網絡轉發所述業務區塊鏈節點從所述業務端處接收到的壓測交易;或者,
向所述壓測區塊鏈網絡轉發所述業務區塊鏈網絡中所有業務區塊鏈節點從所述業務端處接收到的壓測交易。
13.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所述第一交易回執被存儲至壓測數據庫,所述第二交易回執被存儲至業務數據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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