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同行人識別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11382489.5 | 申請日: | 2020-11-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559583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9-01 |
| 發明(設計)人: | 潘雄振 | 申請(專利權)人: | 杭州海康威視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6/2458 | 分類號: | G06F16/2458;G06F16/29 |
| 代理公司: | 北京柏杉松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13 | 代理人: | 項京;高鶯然 |
| 地址: | 310051 浙***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行人 識別 方法 裝置 | ||
1.一種同行人識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應用于抓拍設備或者與抓拍設備連接的電子設備,所述方法包括:
獲取目標人員的至少二個目標出現時間,相鄰兩個所述目標出現時間的間隔大于或等于預設統計時間間隔,所述目標出現時間為所述抓拍設備采集包括所述目標人員的抓拍圖像的時間;
分別確定每個目標出現時間對應的疑似同行人員集合,其中,每個目標出現時間對應的疑似同行人員集合包括的人員的出現時間與該目標出現時間的間隔小于或等于預設同行時間間隔,一個疑似同行人員集合有多個子集,所述多個子集包括的元素個數不完全相同;
按照子集包括的元素個數從大到小的順序,將所有疑似同行人員集合的所有子集中出現次數大于或等于預設同行閾值的子集,作為疑似同行子集;當確定一子集為疑似同行子集后,確定該疑似同行子集為目標子集,且不再確定該疑似同行子集的子集中是否存在疑似同行子集;
根據所確定的目標子集,確定所述目標人員的同行人員集合;
所述根據所確定的目標子集,確定所述目標人員的同行人員集合的步驟,包括:
若所確定的目標子集的個數為多個,則將所確定的多個目標子集分別作為所述目標人員的同行人員集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獲取目標人員的至少兩個目標出現時間的步驟,包括:
獲取目標人員的目標人員標識;根據預先記錄的人員標識和人員標識所表征人員的出現時間的對應關系,以及所述目標人員標識,確定所述目標人員的至少二個目標出現時間;
所述分別確定每個目標出現時間對應的疑似同行人員集合的步驟,包括:
根據預先記錄的人員標識和人員標識所表征人員的出現時間的對應關系,分別確定每個目標出現時間對應的疑似同行人員集合,所述疑似同行人員集合包括人員標識,每個目標出現時間對應的疑似出現時間與該目標出現時間的間隔小于或等于預設同行時間間隔,所述疑似出現時間為該目標出現時間對應的疑似同行人員集合包括的人員標識對應的出現時間。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獲取目標人員的至少兩個目標出現時間的步驟,包括:
獲取目標人員的目標人員標識;根據預先記錄的人員標識和人員標識所表征人員的出現時間的對應關系,以及所述目標人員標識,確定所述目標人員的至少兩個目標出現時間;
所述方法還包括:
根據預先記錄的人員標識、人員標識所表征人員的出現位置和人員標識所表征人員的出現時間的對應關系,以及所述目標人員標識,確定所述目標人員的每個所述目標出現時間對應的目標出現位置;
所述分別確定每個目標出現時間對應的疑似同行人員集合的步驟,包括:
根據預先記錄的人員標識、人員標識所表征人員的出現位置和人員標識所表征人員的出現時間的對應關系,以及所述目標人員標識,分別確定每個目標出現時間對應的疑似同行人員集合,所述疑似同行人員集合包括人員標識,每個目標出現時間對應的疑似出現時間與該目標出現時間的間隔小于或等于預設同行時間間隔,且每個目標出現時間對應的疑似出現位置與該目標出現時間對應的目標出現位置匹配,所述疑似出現時間為該目標出現時間對應的疑似同行人員集合包括的人員標識對應的出現時間,所述疑似出現位置為該目標出現時間對應的疑似同行人員集合包括的人員標識對應的出現位置。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獲取目標人員的目標人員標識的步驟,包括:
從預先記錄的人員標識和人員標識所表征人員的出現時間的對應關系中,獲取統計時間段內的出現時間對應的人員標識,作為待定人員標識;
若未確定所述待定人員標識所表征人員的同行人員,則確定所述待定人員標識為目標人員標識;
若已確定所述待定人員標識所表征人員的同行人員,則重新執行所述從預先記錄的人員標識和人員標識所表征人員的出現時間的對應關系中,獲取統計時間段內的出現時間對應的人員標識,作為待定人員標識的步驟。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杭州海康威視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未經杭州海康威視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11382489.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