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拉壓支撐的管廊基坑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371522.4 | 申請日: | 2020-11-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323822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05 |
| 發明(設計)人: | 陳孝湘;吳勤斌;吳培貴;葉琦棽;方煌盛;李宏進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電建集團福建省電力勘測設計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17/08 | 分類號: | E02D17/08 |
| 代理公司: | 福州展暉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35201 | 代理人: | 趙新飛 |
| 地址: | 350003 福***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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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支撐 基坑 | ||
本發明涉及一種具有明顯寬度效應的管廊基坑,特別是一種具有拉壓支撐的管廊基坑,其結構要點在于,還包括有位于支檔結構上端部的冠梁、樁頂支撐鋼管、預應力鋼絞線以及至少一道受壓內支撐管;所述冠梁下部與支檔結構固定連接,樁頂支撐鋼管的兩端分別支撐在兩側支檔結構上端部的冠梁內側;預應力鋼絞線穿過樁頂支撐鋼管的內腔,其兩端分別固定在兩側支檔結構上端部的冠梁上;受壓內支撐管兩端分別支撐并固定在基坑內兩側支檔結構內側面上,受壓內支撐管位于樁頂支撐鋼管下方,最靠近基坑底的受壓內支撐管為下受壓內支撐管,其距離基坑底為1.5?2m。本發明優點在于:通過一拉一壓的雙重作用,能夠有效降低或避免支檔結構呈倒八字型失穩狀況的發生,避免基坑出現踢腳破壞和圓弧滑動式的破壞。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具有明顯寬度效應的管廊基坑,特別是一種具有拉壓支撐的管廊基坑。
背景技術
隨著城市開發進程的不斷加快,各類管廊基坑工程越來越多,且其在整個工程的投資、施工工期中的占比都較大,稱為控制工程建設的關鍵環節之一。現有管廊基坑的兩側支檔結構(采用排樁或連續墻,排樁包括灌注樁、鋼板樁、SMW工法樁)需根據整體穩定、抗傾覆穩定、圓弧滑動、坑底抗隆起、抗滲等各類穩定性的計算以確定其板樁插入坑底下方的深度,然而由于施工所處環境不同、土體結構不同、土壤性質影響,板樁的深度往往會出現以下幾種情況:受土體結構影響無法達到設計深度、受土壤性質影響雖達到設計深度卻無法達到設計穩定性要求。而這些問題都會導致管廊基坑內部踢腳的失穩而進一步導致基坑整體失穩,給人民生命財產的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如2008年杭州地鐵基坑的失穩事件。
為解決上述問題,現有技術采用內支撐的方式,即在基坑內分布多根支撐橫管,如混凝土橫撐、鋼管支撐等等,只考慮了內支撐向外頂推的作用,然而基坑的嵌固穩定則通過支護結構的插入深度來實現,即依靠基坑內側土體提供的被動土壓力來實現板樁的平衡,失穩時,支檔結構大多呈倒八字型狀態,坑底面以上大多為兩側或其中一側外翻,即支檔結構下部受外推力而向內偏斜,則支檔結構的上部向外偏斜,甚至基坑底部土體向上翻起變形,因此現有的支撐橫管難以起到控制失穩的作用。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根據現有技術的不足之處而提供一種能夠有效限制支檔受力、控制失穩的具有拉壓支撐的管廊基坑。
本發明所述目的是通過以下途徑來實現的:
具有拉壓支撐的管廊基坑,包括有兩側支檔結構,該兩側支檔結構的下部均深入基坑底下方;其結構要點在于,還包括有位于支檔結構上端部的冠梁、樁頂支撐鋼管、預應力鋼絞線以及至少一道受壓內支撐管;所述冠梁下部與支檔結構固定連接,樁頂支撐鋼管的兩端分別支撐在兩側支檔結構上端部的冠梁內側;預應力鋼絞線穿過樁頂支撐鋼管的內腔,其兩端分別固定在兩側支檔結構上端部的冠梁上;受壓內支撐管兩端分別支撐并固定在基坑內兩側支檔結構內側面上,受壓內支撐管位于樁頂支撐鋼管下方,最靠近基坑底的受壓內支撐管為下受壓內支撐管,其距離基坑底為1.5-2m;只有一道受壓內支撐管時,其為下受壓內支撐管,有多道受壓內支撐管時,其中一道為下受壓內支撐管,其余受壓內支撐管位于樁頂支撐鋼管與下受壓內支撐管之間,距離二者以及相互間距離均為3-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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