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流化床氣化爐和煤氣生產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359272.2 | 申請日: | 2020-11-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680250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20 |
| 發明(設計)人: | 朱立江;金管會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家能源集團煤焦化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0J3/48 | 分類號: | C10J3/48;C10J3/7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李健;林治辰 |
| 地址: | 016030 內蒙*** | 國省代碼: | 內蒙古;15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流化床 氣化 煤氣 生產 系統 | ||
1.一種流化床氣化爐,其特征在于,所述流化床氣化爐包括筒狀的反應段(10)和兩個并排設置的倒錐筒狀的流化段(20),所述流化段(10)的下部設置有入口,所述流化段(10)的底部設置有排渣口,兩個所述流化段(10)在頂部的出口處連通,所述流化段(10)設置有朝向所述流化段(10)內的流化腔室提供一次風以流化物料的第一噴嘴(30),所述第一噴嘴(30)設置為使得在兩個所述流化段(10)內形成同向旋轉的料流。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流化床氣化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反應段(10)的高度為所述流化段(20)的高度的6-10倍;和/或,所述反應段(10)和所述流化段(20)均具有圓形橫截面,所述反應段(10)的內徑為所述流化段(20)的頂端處內徑的2.2-2.5倍。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流化床氣化爐,其特征在于,所述流化床氣化爐包括連接在所述反應段(10)和所述流化段(20)之間的過渡段(40),所述過渡段(40)具有與兩個所述流化段(20)的出口對接的第一端和與所述反應段(10)的底端對接的第二端,從所述第一端到第二端,所述過渡段(40)的橫截面逐漸擴大。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流化床氣化爐,其特征在于,所述過渡段(40)設置有朝向所述過渡段(40)的內腔提供二次風的第二噴嘴(50),所述第二噴嘴(50)設置為提供水平朝向所述過渡段(40)中心的二次風。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流化床氣化爐,其特征在于,所述過渡段(40)設置有沿所述過渡段(40)的同一周向設置的多個所述第二噴嘴(50)。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流化床氣化爐,其特征在于,所述流化段(20)設置有沿所述流化段(20)的同一周向設置的多個所述第一噴嘴(30),所述第一噴嘴(30)設置為向上噴射與水平面呈10-15°且與所述流化段(20)的橫截面輪廓的切向呈25-30°的氣流。
7.一種煤氣生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煤氣生產系統包括權利要求1-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流化床氣化爐。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煤氣生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煤氣生產系統包括兩個回流分離器(60),兩個所述回流分離器(60)的入口連接于所述反應段(10)的頂部,兩個回流分離器(60)的固體出口分別連接于兩個所述流化段(20)。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煤氣生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煤氣生產系統包括連接于所述回流分離器(60)的氣體出口的煤氣收集系統(70)。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煤氣生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煤氣生產系統包括分別用于向兩個所述流化段(20)供料的兩個供料系統(80)和/或分別用于接收兩個所述流化段(20)排出的灰渣的灰渣收集系統(90)。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國家能源集團煤焦化有限責任公司,未經國家能源集團煤焦化有限責任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11359272.2/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調節橡膠用炭黑pH值的方法
- 下一篇:一種使用可拆卸運輸支撐的穿墻套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