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脫硫廢水濃縮裝置以及零排放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2011353764.0 | 申請日: | 2020-11-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551627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1-18 |
| 發明(設計)人: | 李湧;尹衛華;張軍營;張濤 | 申請(專利權)人: | 武漢天空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1/16 | 分類號: | C02F1/16;B01D47/06;C02F103/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匯澤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8 | 代理人: | 張濤 |
| 地址: | 430200 湖北省武漢市東湖新技***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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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脫硫 廢水 濃縮 裝置 以及 排放 系統 | ||
1.一種脫硫廢水濃縮裝置,包括濃縮塔,所述濃縮塔具有脫硫廢水進口與濃縮液出口,其特征在于:所述濃縮塔具有供脫硫廢水存放的濃縮區,所述濃縮液出口位于所述濃縮區底部,所述濃縮塔上還設置有高溫進氣口與低溫出氣口,所述高溫進氣口靠近且高于所述濃縮液出口,所述低溫出氣口與所述脫硫廢水進口均位于所述濃縮區上方,且于所述濃縮區設置有氣泡發生器,所述氣泡發生器與所述高溫進氣口連通,于所述濃縮區內還設置有氣泡緩沖板,所述氣泡緩沖板水平分隔所述濃縮區,且于所述氣泡緩沖板上均布有若干透氣孔,所述濃縮區由上至下依次劃分為滿液位、中液位以及低液位,其中所述滿液位為濃縮區補充脫硫廢水新液的最高液位,所述中液位為濃縮區內脫硫廢水濃縮后需排放液位,所述低液位為濃縮區內脫硫廢水排放后需補充新液液位,且在濃縮區底部的脫硫廢水排出后,上部脫硫廢水流至濃縮區底部繼續進行濃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脫硫廢水濃縮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氣泡緩沖板為多個,各所述氣泡緩沖板沿所述濃縮區縱向依次間隔設置。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脫硫廢水濃縮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高溫進氣口為多個,各所述高溫進氣口沿所述濃縮區底部周向均勻布置,所述氣泡發生器沿所述濃縮塔的橫截面布置,所述氣泡發生器上均布有若干氣泡孔。
4.一種脫硫廢水零排放系統,包括高溫煙道以及脫硫塔,所述高溫煙道與所述脫硫塔連接,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如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濃縮裝置,所述脫硫塔的出液口與所述脫硫廢水進口連通,所述濃縮液出口排出的濃縮后脫硫廢水噴入所述高溫煙道內,所述低溫出氣口與所述脫硫塔的進氣口連通。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脫硫廢水零排放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高溫進氣口與所述高溫煙道連通。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脫硫廢水零排放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團聚復合劑制備裝置,所述濃縮液出口排出的濃縮液通過三聯箱導入所述團聚復合劑制備裝置內,且所述團聚復合劑制備裝置的出液口連接有噴槍,所述噴槍的噴口伸入所述高溫煙道內。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脫硫廢水零排放系統,其特征在于:于所述高溫煙道上設置有除塵器,所述噴槍的噴口伸入所述除塵器之前的高溫煙道內,所述濃縮裝置的高溫進氣口與低溫出氣口均連通所述除塵器之后的高溫煙道內。
8.如權利要求4 所述的脫硫廢水零排放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濃縮裝置為兩組,兩組所述濃縮裝置之間并聯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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