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無人搬運機器人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336208.2 | 申請日: | 2020-11-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859833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5-28 |
| 發明(設計)人: | 山口陽平;中山一隆 | 申請(專利權)人: | 發那科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5D1/02 | 分類號: | G05D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宋融冰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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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無人 搬運 機器人 系統 | ||
1.一種無人搬運機器人系統,其特征在于,具備:
無人搬運車;
機器人,其裝載在該無人搬運車上;以及
傳感器,其裝載在該機器人上,并且能夠檢測所述無人搬運車的多個維護部件的狀態,
所述機器人具備能夠將所述傳感器配置在能夠檢測所述無人搬運車的所述維護部件的狀態的位置的動作范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搬運機器人系統,其特征在于,具備:
判定部,其基于由所述傳感器檢測出的狀態判定維護所述維護部件的必要性。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無人搬運機器人系統,其特征在于,具備:
通知部,其在由所述判定部判定有維護的必要性時通知該判定結果。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無人搬運機器人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傳感器是攝像機,并且檢測所述維護部件的外觀的狀態。
5.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無人搬運機器人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機器人具備傳感器更換裝置,所述傳感器更換裝置根據要檢測的所述維護部件的狀態的種類來更換所述傳感器。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搬運機器人系統,其特征在于,具備:
維護時期預測部,其基于由所述傳感器檢測出的狀態預測所述維護部件的維護時期。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無人搬運機器人系統,其特征在于,具備:
預測時期通知部,其通知由所述維護時期預測部預測的維護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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