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巡檢核查方法、裝置及電子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325151.6 | 申請日: | 2020-11-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580832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30 |
| 發明(設計)人: | 周明杰;劉月舫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王(東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10/00 | 分類號: | G06Q10/00;G06Q10/06;G06Q10/10;G06K9/62 |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聯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414 | 代理人: | 王雷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南***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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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巡檢 核查 方法 裝置 電子設備 | ||
1.一種巡檢核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從已采集圖像集中識別出已檢測物體集;
確定所述已檢測物體集中的各個已檢測物體對應的已采集圖像和對應的標準采集圖像之間的相似度;
根據所述相似度確定對所述已檢測物體的第二巡檢結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相似度確定對所述已檢測物體的第二巡檢結果,包括:
當所述相似度不大于預設相似度時,確定對所述已檢測物體的第二巡檢結果為不合格;
當所述相似度大于預設相似度時,確定對所述已檢測物體的第二巡檢結果為合格。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當所述已檢測物體集中存在至少一個第二巡檢結果為不合格的已檢測物體,發出巡檢不合格的提示信息。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根據待檢測物體集中包括的各個物體是否全部存在于所述已檢測物體集中,確定第一巡檢結果,所述第一巡檢結果用于表示是否存在被漏檢的物體。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當所述第一巡檢結果為存在被漏檢的物體時,發出漏檢的提示信息。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確定巡檢人員所處的位置;
當所述位置超出預設的位置范圍時,發出超范圍的提示信息。
7.根據權利要求1至5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應用于移動設備,所述方法還包括:
接收服務器發送的公告信息,并顯示所述公告信息。
8.根據權利要求1至5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應用于移動設備,所述方法還包括:
確定巡檢人員的巡檢軌跡,并向服務器發送所述巡檢軌跡。
9.一種巡檢核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包括:
識別單元,用于從已采集圖像集中識別出已檢測物體集;
確定單元,用于確定所述已檢測物體集中的各個已檢測物體對應的已采集圖像和對應的標準采集圖像之間的相似度,根據所述相似度確定對所述已檢測物體的第二巡檢結果。
10.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處理器、通信接口、存儲器和通信總線,其中,所述處理器、所述通信接口、所述存儲器通過所述通信總線完成相互間的通信;
所述存儲器,用于存放計算機程序;
所述處理器,用于執行所述存儲器上所存放的程序時,實現權利要求1至8任一所述的方法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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