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天線裝置及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2011314916.6 | 申請日: | 2020-11-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467387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2-28 |
| 發明(設計)人: | 鄭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Q5/25 | 分類號: | H01Q5/25;H01Q1/36;H01Q23/00;H01Q5/10 |
| 代理公司: | 深圳翼盛智成知識產權事務所(普通合伙) 44300 | 代理人: | 李漢亮 |
| 地址: | 52386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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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天線 裝置 電子設備 | ||
1.一種天線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輻射體,所述輻射體包括間隔設置的接地端和饋電端;
接地平面,所述接地平面通過所述接地端與所述輻射體電連接,以實現所述輻射體的接地;
饋源,與所述輻射體間隔設置,所述饋源通過所述饋電端與所述輻射體電連接,所述饋源用于提供第一激勵信號和第二激勵信號;及
調諧電路,所述調諧電路的第一端與所述饋電端連接,所述調諧電路的第二端與所述饋源電連接;其中
在所述調諧電路的作用下,所述第一激勵信號用于激勵所述天線裝置產生超寬帶頻段的第一諧振,所述第二激勵信號用于激勵所述天線裝置產生超寬帶頻段的第二諧振,所述第二諧振由所述饋源至所述饋電端之間的部分以四分之一波長模態激勵產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天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諧振由所述輻射體以四分之三波長模態激勵產生。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天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饋源還用于提供第三激勵信號,在所述調諧電路的作用下,所述第三激勵信號用于激勵所述天線裝置產生蜂窩通信頻段或短距離通信頻段的第三諧振。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天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諧振由所述輻射體和所述調諧電路共同以四分之一波長模態激勵產生。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天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饋源還用于提供第四激勵信號,在所述調諧電路的作用下,所述第四激勵信號用于激勵所述天線裝置產生蜂窩通信頻段或短距離通信頻段的第四諧振。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天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諧振由所述輻射體以四分之一波長模態激勵產生。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天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饋源還用于提供第五激勵信號,在所述調諧電路的作用下,所述第五激勵信號用于激勵所述天線裝置產生蜂窩通信頻段或短距離通信頻段的第五諧振。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天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輻射體包括與所述接地端相對設置的自由端,所述饋電端位于所述接地端與所述自由端之間;
所述第五諧振由所述自由端至所述饋電端的部分以四分之一波長模態激勵產生。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天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調諧電路包括:
第一調諧子電路,所述第一調諧子電路用于調節所述第三諧振和第四諧振的諧振頻率、諧振深度、頻偏中的至少一個;及
第二調諧子電路,所述第二調諧子電路用于調節所述第一諧振、第二諧振和第五諧振的諧振頻率、諧振深度、頻偏中的至少一個。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天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調諧子電路包括第一電容、第一電感、第二電容、第二電感和第三電感;
所述第一電感的第一端連接于所述饋電端,所述第一電感的第二端與所述第二電容的第一端電連接;
所述第一電容并聯于所述第一電感的第一端和第二端之間;
所述第二電感的第一端與所述第一電感的第二端電連接,所述第二電感的第二端接地;
所述第三電感的第一端與所述第二電容的第二端電連接,所述第三電感的第二端接地。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天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調諧子電路包括第三電容和第四電感;
所述第三電容的第一端與所述第二電容的第二端電連接,所述第三電容的第二端接地;
所述第四電感的第一端與所述第二電容的第二端電連接,所述第四電感的第二端與所述饋源電連接。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11任一項所述的天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輻射體在所述接地平面上的投影位于所述接地平面外,以使得所述輻射體與所述接地平面錯開設置。
13.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12任一項所述的天線裝置。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中框,所述中框上設有縫隙并形成有金屬枝節,所述輻射體包括所述金屬枝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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