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折疊桌有效
| 申請號: | 202011308767.2 | 申請日: | 2020-11-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189983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7-01 |
| 發明(設計)人: | 王大飛;王曉峰;樊軼;徐衛軍;王勐;盧玉川;董寶良;田野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十五研究所 |
| 主分類號: | A47B5/04 | 分類號: | A47B5/04;A47B13/00;A47B13/02;B60N3/00 |
| 代理公司: | 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專利中心 11010 | 代理人: | 華楓 |
| 地址: | 100083 北京市海***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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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折疊 | ||
1.一種折疊桌,其特征在于,包括:
桌板;
支撐架,所述支撐架固定于所述桌板的下表面;
固定部,所述固定部與所述支撐架可樞轉連接,所述桌板適于通過所述固定部固定至承載體上,所述承載體具有垂直的垂直面和水平面,所述固定部固定于所述垂直面,所述固定部包括鎖止板,所述鎖止板呈“L”型,所述固定部上設有鎖止孔,所述鎖止孔包括第一鎖止孔和第二鎖止孔,所述第一鎖止孔和所述第二鎖止孔分別設于所述鎖止板垂直的兩邊上;
鎖止組件,所述鎖止組件具有鎖止狀態和釋放狀態,當所述鎖止組件處于鎖止狀態時,所述支撐架與所述固定部相對固定;當所述鎖止組件處于釋放狀態時,所述支撐架與所述固定部可相對轉動;所述鎖止組件包括:
銷軸,所述銷軸可活動地設于所述支撐架,當所述銷軸伸入所述第一鎖止孔時,所述桌板處于水平狀態,所述桌板垂直于所述垂直面;當所述銷軸伸入所述第二鎖止孔內時,所述桌板處于豎直狀態,所述桌板垂直于所述水平面并與所述水平面相抵;
用于控制所述鎖止組件的控制組件,所述控制部件包括:
撥動部,所述撥動部與所述銷軸接觸;
牽引部,所述牽引部與所述撥動部連接;
當牽拉所述撥動部時,所述撥動部轉動以控制所述銷軸從所述鎖止孔脫離,所述鎖止組件處于所述釋放狀態;當松開所述撥動部時,所述銷軸伸入所述鎖止孔內,所述鎖止組件復位至所述鎖止狀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桌,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組件還包括:
按壓部,所述按壓部可活動地設于所述桌板的下表面;
當按壓所述按壓部時,所述按壓部通過所述牽引部牽拉所述撥動部以控制所述鎖止組件處于所述釋放狀態;當松開所述撥動部時,所述鎖止組件復位至所述鎖止狀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折疊桌,其特征在于,所述鎖止組件還包括:
壓簧,所述壓簧套設于所述銷軸,所述壓簧止抵于所述支撐架和所述撥動部之間。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折疊桌,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架設有銷軸固定架,所述銷軸可活動地設于所述銷軸固定架,所述壓簧止抵于所述銷軸固定架和所述撥動部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折疊桌,其特征在于,所述牽引部為鋼絲,所述支撐架設有用于供所述鋼絲穿過的過孔。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桌,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疊桌還包括:
固定架,所述固定架固定于所述桌板的下表面,所述支撐架固定于所述固定架。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桌,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疊桌的邊緣具有朝向下邊面延伸的翻邊部。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折疊桌,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邊緣處的所述翻邊部的中間部分向下延伸的長度大于兩邊部分向下延伸的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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