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既有建筑地下室底板再建的施工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308751.1 | 申請日: | 2020-11-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459116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09 |
| 發明(設計)人: | 孫瑞;郭媛;劉威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二十冶建設有限公司;中國二十冶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29/045 | 分類號: | E02D29/045;E02D29/16;E02D31/02 |
| 代理公司: | 浙江中桓聯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3255 | 代理人: | 朱萍 |
| 地址: | 315800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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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既有 建筑 地下室 底板 施工 方法 | ||
1.一種既有建筑地下室底板再建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驟:
S1、拆除部分原有底板,剩余底板形成第一接縫面、第二接縫面與第三接縫面;其中,第一接縫面、第二接縫面、第三接縫面依次相連,且第二接縫面分別垂直于第一接縫面和第三接縫面;
S2、挖除被拆除底板下方的混凝土和土方,同時挖除部分剩余底板下方的混凝土和土方,剩余底板的下方形成預留空間;其中,預留空間與第三接縫面相接;
S3、填充防水材料;其中,在預留空間填充超前止水包,在第一接縫面、第二接縫面和第三接縫面分別安裝遇水膨脹止水條;
S4、構造新建底板與剩余底板相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既有建筑地下室底板再建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S1中,對第一接縫面、第二接縫面及第三接縫面進行鑿毛處理;其中,將第一接縫面、第二接縫面和第三接縫面開鑿成企口狀。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既有建筑地下室底板再建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企口的深度和寬度均為剩余底板厚度的1/2。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既有建筑地下室底板再建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S2中,預留空間的高度為底板厚度的1/3至1/2。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既有建筑地下室底板再建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預留空間的高度為底板厚度的3/7。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既有建筑地下室底板再建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S3中,在第一接縫面安裝固定多根疏水導管。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既有建筑地下室底板再建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多根疏水導管通過若干三通接頭連接,三通接頭將水流匯入至積水井內。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既有建筑地下室底板再建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任意相鄰兩根疏水導管間的間隔為3-5米。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既有建筑地下室底板再建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S4中,還包括步驟:
S41、澆筑新建底板墊層及砌筑磚胎膜;
S42、新建底板結構鋼筋綁扎,將超前止水包的內部鋼筋、新建底板鋼筋和剩余底板鋼筋綁扎為整體;
S43、澆筑微膨脹抗滲混凝土,同時進行振搗處理。
10.根據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一種既有建筑地下室底板再建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二接縫面與水平面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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