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玻璃組合物、玻璃管及其制備方法和應用有效
| 申請號: | 202011305765.8 | 申請日: | 2020-11-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551891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0-14 |
| 發明(設計)人: | 李青;李赫然;胡恒廣;安利營;王博;李剛;閆冬成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蘇通鵬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3C3/091 | 分類號: | C03C3/091;C03C4/20;C03B17/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劉依云;陳靜 |
| 地址: | 226000 江蘇省***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玻璃 組合 玻璃管 及其 制備 方法 應用 | ||
1.一種玻璃組合物,其特征在于,以該玻璃組合物的總重量為基準,以氧化物計,該玻璃組合物由以下物質組成:
0.2-1.5重量%的澄清劑;
73.2-76重量%的SiO2;
5.2-6重量%的Al2O3;
10-11.5重量%的B2O3;
6-7重量%的Na2O;
0-0.6重量%的K2O;
0.5-1.5重量%的CaO;以及
0.2-1.5重量%的BaO,其中,(Na2O + K2O)/Al2O3的重量比大于1,CaO/(CaO+BaO)的重量比大于0.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組合物,其中,以該玻璃組合物的總重量為基準,以氧化物計,該玻璃組合物含有:
73.5-75重量%的SiO2;
5.5-6重量%的Al2O3;
10.5-11.5重量%的B2O3;
6.5-7重量%的Na2O;
0.2-0.6重量%的K2O;
0.6-1.2重量%的CaO;以及
0.6-1.2重量%的BaO。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組合物,其中,(Na2O + K2O)/Al2O3的重量比大于1.15,CaO/(CaO+BaO)的重量比大于0.5。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組合物,其中,所述澄清劑選自SnO2、CeO2、NaCl、CaF2和CaSO4中的至少一種。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玻璃組合物,其中,所述澄清劑為SnO2、CeO2和NaCl中的至少一種。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組合物,其中,以該玻璃組合物的總重量為基準,所述澄清劑的含量為0.4-1重量%。
7.一種玻璃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管由玻璃組合物制成,以該玻璃組合物的總重量為基準,以氧化物計,該玻璃組合物由以下物質組成:
0.2-1.5重量%的澄清劑;
73.2-76重量%的SiO2;
5.2-6重量%的Al2O3;
10-11.5重量%的B2O3;
6-7重量%的Na2O;
0-0.6重量%的K2O;
0.5-1.5重量%的CaO;以及
0.2-1.5重量%的BaO,其中,(Na2O + K2O)/Al2O3的重量比大于1,CaO/(CaO+BaO)的重量比大于0.2。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江蘇通鵬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未經江蘇通鵬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11305765.8/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