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信息保護方法、裝置、設備及存儲介質有效
| 申請號: | 202011301296.2 | 申請日: | 2020-11-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547632B | 公開(公告)日: | 2023-10-13 |
| 發明(設計)人: | 張耀 | 申請(專利權)人: | 成都鼎橋通信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21/60 | 分類號: | G06F21/60;G06F21/62;G06F21/5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鈞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吳會英;臧建明 |
| 地址: | 610041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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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信息 保護 方法 裝置 設備 存儲 介質 | ||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信息保護方法、裝置、設備及存儲介質,該方法包括:若監測到應用程序啟動,則獲取預先配置的至少一個禁止截屏的應用程序包標識;根據禁止截屏的應用程序包標識判斷啟動的應用程序是否為禁止截屏的應用程序;若確定啟動的應用程序為禁止截屏的應用程序,則將禁止截屏的標志注入到啟動的應用程序對應的應用窗口的截屏相關操作函數中,以禁止截屏操作。即使用戶觸發該應用程序的截屏操作,截屏相關操作函數運行時也會根據該注入的禁止截屏的標志禁止運行截屏操作的邏輯,進而有效禁止了截屏操作,保護了指定應用程序的信息安全。
技術領域
本發明實施例涉及信息安全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信息保護方法、裝置、設備及存儲介質。
背景技術
隨著移動互聯網的發展,各種電子設備也得到了飛速發展。電子設備一般具有截屏功能,以對打開的應用程序中的信息進行保存。
但是在某些場景下,需要對應用程序中的信息進行保護,需要防止用戶通過截屏的方式保存信息。例如用戶在電子設備中采用指定的辦公應用軟件進行辦公時,為了保護信息的安全,需要防止用戶進行截屏。
所以目前亟需一種防止用戶對指定應用程序進行截屏的方案來保護信息安全。
發明內容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信息保護方法、裝置、設備及存儲介質,解決了現有技術中不能防止用戶對指定應用程序進行截屏,導致不能對指定應用程序的信息進行保護的技術方案。
第一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信息保護方法,包括:
若監測到應用程序啟動,則獲取預先配置的至少一個禁止截屏的應用程序包標識;
根據所述禁止截屏的應用程序包標識判斷啟動的應用程序是否為禁止截屏的應用程序;
若確定啟動的應用程序為禁止截屏的應用程序,則將禁止截屏的標志注入到所述啟動的應用程序對應的應用窗口的截屏相關操作函數中,以禁止截屏操作。
進一步地,如上所述的方法,所述若監測到應用程序啟動,則獲取預先配置的至少一個禁止截屏的應用程序包標識之前,還包括:
若監測到操作系統啟動,則將所述禁止截屏的應用程序包標識加載到內存中。
進一步地,如上所述的方法,若監測到應用程序啟動,則獲取預先配置的至少一個禁止截屏的應用程序包標識,包括:
若監測到應用程序啟動,則通過activity生命周期的回調函數從內存中解析到所述禁止截屏的應用程序包標識;
所述回調函數為onCreate函數。
進一步地,如上所述的方法,所述通過activity生命周期的回調函數從所述內存中解析到所述禁止截屏的應用程序包標識之后,還包括:
將所述禁止截屏的應用程序包標識添加到黑名單列表中;
所述根據所述禁止截屏的應用程序包標識判斷啟動的應用程序是否為禁止截屏的應用程序,包括:
判斷啟動的應用程序的應用程序包標識是否存在于所述黑名單列表中。
進一步地,如上所述的方法,所述若監測到應用程序啟動,則獲取預先配置的至少一個禁止截屏的應用程序包標識之前,還包括:
接收用戶配置的至少一個禁止截屏的應用程序包標識;
在操作系統的注冊表中添加預設屬性,并將所述禁止截屏的應用程序包標識作為屬性值添加到所述注冊表中;
將添加到注冊表中的預設屬性及屬性值編譯到所述操作系統中。
進一步地,如上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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