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聽力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11285386.7 | 申請日: | 2020-11-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825565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7-26 |
| 發明(設計)人: | P.尼克萊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西萬拓私人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R25/00 | 分類號: | H04R2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曲瑩 |
| 地址: | 新加坡***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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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聽力 裝置 | ||
1.一種耳內式聽力裝置(1),包括:
- 殼體(2),
- 布置在殼體(2)內的至少一個接收器(8),該接收器(8)沿縱向(14)延伸,
- 天線構造(7),該天線構造(7)具有屏蔽箔層(10)和圍繞屏蔽箔層(10)部分布置的繞組(12),屏蔽箔層(10)在接收器(8)的外圍,在繞組(12)與接收器(8)之間布置有磁性層(26),其特征在于,
磁性層(26)具有布置在接收器(8)上的部分(16)和至少一個凸耳(18),該凸耳在縱向(14)上與所述部分(16)鄰接,并且在縱向(14)上突出到超過接收器(8),凸耳(18)限定在縱向(14)上與接收器(8)鄰接的空隙(20)。
2.如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耳內式聽力裝置(1),其特征在于,設有多個凸耳(18),這些凸耳在它們之間圍成空隙(20)。
3.如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耳內式聽力裝置(1),其特征在于,在沿縱向(14)觀察時能看出,空隙(20)是變寬的。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耳內式聽力裝置(1),其中,所述殼體(2)具有內壁(24),并且所述至少一個凸耳(18)至少部分地與內壁(24)抵接。
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耳內式聽力裝置(1),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凸耳(18)可柔性彎曲,或者經由至少一個鉸接接頭(22)連接至所述部分(16)。
6.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耳內式聽力裝置(1),其中,所述磁性層(26)包括箔片。
7.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耳內式聽力裝置(1),其中,除了磁性層(26)之外,還布置有電屏蔽層(28)。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耳內式聽力裝置(1),其中,所述電屏蔽層(28)布置在至少從接收器(8)的區域和凸耳(18)的區域之一選擇的區域中。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耳內式聽力裝置(1),所述電屏蔽層(28)至少在一些區域內形成為屏蔽箔層。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耳內式聽力裝置(1),其中,所述磁性層(26)和所述電屏蔽層(28)至少在部分區域內形成多層屏蔽箔層(10)。
11.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耳內式聽力裝置(1),其中,所述電屏蔽層(28)比所述磁性層(26)薄。
12.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耳內式聽力裝置(1),其中,所述電屏蔽層(28)在縱向(14)上突出到超過磁性層(26)。
13.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耳內式聽力裝置(1),從電屏蔽層(28)和磁性層(26)選擇的層之中的至少一層在從所述部分(16)開始的相應凸耳(18)的區域中變寬。
14.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耳內式聽力裝置(1),其中,所述電屏蔽層(28)在凸耳(18)的區域中在周向上至少大部分封閉或完全封閉。
15.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耳內式聽力裝置(1),其中,所述磁性層(26)由施加到電屏蔽層(28)上的獨立條帶(30)形成。
16.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耳內式聽力裝置(1),其中,從以下部件中的一個或多個選擇的至少一個另外的電氣部件(34)布置在空隙(20)中:電池、一條或多條集成電路、信號處理裝置、附加的線圈。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耳內式聽力裝置(1),其中,所述附加的線圈包括充電線圈和拾音線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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