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終端及其電池安全管理方法和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284013.8 | 申請日: | 2020-11-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290513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29 |
| 發明(設計)人: | 謝紅斌 | 申請(專利權)人: | 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2H7/18 | 分類號: | H02H7/18;H02J7/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熊永強 |
| 地址: | 52386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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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終端 及其 電池 安全管理 方法 裝置 | ||
1.一種電池安全管理方法,應用于終端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安全管理方法包括步驟:
當電池工作的過程中,持續檢測電池的健康狀態;
判斷所述電池的健康狀態是否達到安全臨界狀態;以及
當所述電池的健康狀態達到所述安全臨界狀態時,對所述電池施行安全使用控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安全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持續檢測電池的健康狀態,包括以下至少一種:
持續檢測電池的物理形態狀況;
持續檢測電池的工作時的充放電特性。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池安全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包括設置在其外部的氣體傳感器,持續檢測電池的物理形態狀況,包括:
通過所述氣體傳感器感測所述電池所處環境中預設的一種或者多種氣體的氣體濃度來檢測電池的物理形態狀況;
判斷所述電池的健康狀態是否達到安全臨界狀態,包括:
當所述氣體傳感器感測到的所述電池所處環境中預設的一種或者多種氣體的氣體濃度大于預設濃度閾值時,確定所述電池出現破損。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池安全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包括設置在其外部的表面張力傳感器,持續檢測電池的物理形態狀況,包括:
通過所述表面張力傳感器感測所述電池的表面張力來檢測電池的物理形態狀況;
判斷所述電池的健康狀態是否達到安全臨界狀態,包括:
當所述電池的表面張力相對上一檢測周期的變化值大于張力變化閾值時,確定所述電池出現破損。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池安全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持續檢測電池的工作時的充放電特性,包括以下至少一種:
持續檢測電池的放電電壓值;
持續檢測電池在預設時間段內的實際放電容量;
持續檢測電池當前狀態下最大容量值。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池安全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持續檢測電池的工作時的充放電特性包括持續檢測電池的放電電壓值時,判斷所述電池的健康狀態是否達到安全臨界狀態,包括:
將電池的當前放電電壓值與上一檢測周期獲得的放電電壓值進行比較;
判斷電池的當前放電電壓值與上一檢測周期獲得的放電電壓值的差值是否大于預設閾值;
當所述電池的當前放電電壓值為0或者所述電池的當前放電電壓值與上一檢測周期獲得的放電電壓值的差值大于預設閾值時,確定電池出現破損。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池安全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持續檢測電池的工作時的充放電特性包括持續檢測電池在預設時間段內的實際放電容量,判斷所述電池的健康狀態是否達到安全臨界狀態,包括:
檢測電池在預設時間段內的實際放電容量;
將電池的實際放電容量與所述預設時間段內的理論計算放電容量進行比較;
當所述電池的實際放電容量與理論計算放電容量之間的差值大于預設閾值時,確定電池出現破損。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池安全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持續檢測電池的工作時的充放電特性包括持續檢測電池當前狀態下最大容量值,判斷所述電池的健康狀態是否達到安全臨界狀態,包括:
檢測電池當前狀態下最大容量值;
確定所述電池當前狀態下最大容量值與上一次的最大容量值之間的差值;
當所述差值大于預設閾值時,確定電池出現破損。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安全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對所述電池施行安全使用控制,包括以下至少一種:
在顯示屏提示用戶去售后更換電池;
限制電池充放電電壓范圍;
限制電池不能工作。
10.一種終端,包括處理器、存儲器以及存儲在所述存儲器中并可在所述處理器上運行的若干計算機程序,所述處理器運行所述若干計算機程序而執行權利要求1~9任何一項所述的電池安全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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