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燃燒器及應用其的燃氣灶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278935.8 | 申請日: | 2020-11-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413652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26 |
| 發明(設計)人: | 吳謝軍;劉嘉龍;潘葉江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帝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C3/00 | 分類號: | F24C3/00;F24C3/08;F23D14/46;F23D14/62;F23D14/02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合道英聯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44309 | 代理人: | 廉紅果 |
| 地址: | 528400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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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燃燒 應用 燃氣灶 | ||
1.一種燃燒器,用于燃氣灶,所述燃燒器(1)與所述燃氣灶的盛液盤(2)配合使用,其特征在于,包括上進風組件(11)和用于提供燃氣的底座(12),所述上進風組件(11)與所述底座(12)相連且之間形成間隙,并設于盛液盤(2)的上方,所述上進風組件(11)與所述底座(12)之間形成用于引入一次空氣的一次空氣通道(3),所述一次空氣通道(3)設于所述盛液盤(2)的上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進風組件(11)包括上爐蓋(111)和下爐座(112),所述上爐蓋(111)和下爐座(112)相連,所述下爐座(112)與所述底座(12)之間形成內環一次空氣通道(31)。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爐座(112)包括內環引射管(1121),所述內環引射管(1121)與所述底座(12)之間形成所述內環一次空氣通道(31)。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2)包括外環燃氣管路(121)、基座(122)和內環燃氣管路(123),所述內環燃氣管路(123)通過所述基座(122)與所述外環燃氣管路(121)相連,所述內環燃氣管路(123)與所述內環引射管(1121)相對應,總燃氣管路與所述內環燃氣管路(123)相連引入燃氣。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內環燃氣管路(123)包括燃氣出口(1231),所述燃氣出口(1231)設有內環噴嘴(1232),所述內環噴嘴(1232)設于所述盛液盤(2)上方,所述內環噴嘴(1232)與所述內環引射管(1121)之間形成所述內環一次空氣通道(31)。
6.根據權利要求2-5任一項所述的一種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爐蓋(111)與所述下爐座(112)固定連接并形成外環引射腔(113),所述外環引射腔(113)與所述底座(12)之間形成外環一次空氣通道(32)。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環燃氣管路(121)包括外環燃氣出口(1211),所述總燃氣管路與所述外環燃氣管路(121)相連并引入燃氣,所述外環燃氣出口(1211)設有外環噴嘴(1212),所述外環噴嘴(1212)設于所述盛液盤(2)的上方,所述外環噴嘴(1212)與所述外環引射腔(113)之間形成所述外環一次空氣通道(32)。
8.根據權利要求3-5任一項所述的一種燃燒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內火蓋(114)、外火蓋(115)和分火器(116),所述內火蓋(114)與所述內環引射管(1121)相連,所述外火蓋(115)設于所述分火器(116)上,所述分火器(116)與所述上爐蓋(111)相連,并與所述外環引射腔(113)連接,所述分火器(116)上設有用于提供二次空氣的二次進風口(1151)。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次進風口(1151)設于所述分火器(116)的底部。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一種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爐蓋(111)和下爐座(112)與所述底座(12)固定連接。
11.一種燃氣灶,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10任一項所述的一種燃燒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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