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傾斜式地下水采樣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273527.3 | 申請日: | 2020-11-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461601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09 |
| 發明(設計)人: | 許龍;曾志林;李忠寶;歐日輝;謝燕霄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省有色礦山地質災害防治中心 |
| 主分類號: | G01N1/14 | 分類號: | G01N1/14;G01N33/18;G01K13/00;E21B7/0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000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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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傾斜 地下水 采樣 方法 | ||
1.一種傾斜式地下水采樣方法,包括在需要進行地下水環境調查的區域設定采樣區域及采樣深度;根據所述采樣區域和所述采樣深度在需要進行地下水環境調查的區域設定鉆孔點,利用鉆機從所述鉆孔點鉆設,形成傾斜式采樣井;其特征在于,進行水采樣前,還包括以下步驟,在所述傾斜式采樣井內的預設采樣深度的下方位置均放置栓塞,分別使所述栓塞膨脹并與所述傾斜式采樣井的井壁緊密接觸;
安裝地下水取樣器,分別對位于兩個栓塞之間的水樣本和最上層位置的栓塞以上的水樣本進行采樣檢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傾斜式地下水采樣方法,其特征在于,設定的采樣深度至少有一個且位于待取水樣的水位以下1.0m之內。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傾斜式地下水采樣方法,其特征在于,當待取水樣的水位小于預設水位值時,設定的采樣深度為兩個且分別位于待取水樣的水位以下1.0m之內和待取水樣的水位以下3/4位置處。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傾斜式地下水采樣方法,其特征在于,當待取水樣的水位大于預設水位值時,設定的采樣深度為三個且分別位于待取水樣的水位以下1.0m之內、待取水樣的水位以下1/2位置處和待取水樣的水位以下3/4位置處。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傾斜式地下水采樣方法,其特征在于,利用鉆機從鉆孔點鉆設施工前,先根據采樣深度和鉆孔點,結合需要進行地下水環境調查的區域實際情況,設定所述鉆機的傾斜角度并固定所述鉆機的位置,控制所述鉆機按預設行進軌跡行進。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傾斜式地下水采樣方法,其特征在于,利用鉆機從鉆孔點鉆設施工時,實時監測所述鉆機的鉆頭的行進軌跡。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傾斜式地下水采樣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鉆機的鉆頭的行進方向與預設行進軌跡方向不符時,調整所述鉆機的鉆頭的行進方向,直至所述鉆機的鉆頭的行進方向符合預設行進軌跡方向。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傾斜式地下水采樣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鉆機的鉆頭的行進深度與預設行進軌跡的深度不符時,調整所述鉆機的鉆頭的行進深度,直至所述鉆機的鉆頭的行進深度符合預設行進軌跡深度。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傾斜式地下水采樣方法,其特征在于,利用鉆機從鉆孔點鉆設施工、形成傾斜式采樣井后,先測量井內的靜水位。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一種傾斜式地下水采樣方法,其特征在于,測量井內的靜水位前,對所述傾斜式采樣井進行洗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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