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用控制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272991.0 | 申請日: | 2020-11-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002305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22 |
| 發明(設計)人: | 木村優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L3/00 | 分類號: | B60L3/00;B60L50/60 |
| 代理公司: | 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王程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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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控制 裝置 | ||
本發明提供一種車輛用控制裝置,其搭載于車輛,所述車輛具有:蓄電裝置;驅動裝置,其通過來自蓄電裝置的電力進行驅動;系統主繼電器,其安裝于蓄電裝置與驅動裝置之間的電力線;充電電路,其連接于電力線的與系統主繼電器相比靠驅動裝置側,該車輛用控制裝置在蓄電裝置電力短缺時斷開系統主繼電器,并且禁止系統再啟動。并且,在產生了使用充電電路的蓄電裝置的充電的請求時,允許系統主繼電器接通。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車輛用控制裝置。
背景技術
在現有技術中,作為這種車輛用控制裝置,提出了下述車輛用控制裝置:在蓄電池電力短缺時,斷開蓄電池與電動機驅動用的變換器之間的電力線處安裝的系統主繼電器(例如,參照日本特開2013-158174)。在該控制裝置中,還實施是否為即將電力短缺的狀態的判斷,在判斷為即將電力短缺的狀態時,控制電動機以將車速限制為能夠斷開系統主繼電器的車速以下。
但是,如上述的車輛用控制裝置所示在電力短缺時斷開系統主繼電器的控制裝置中,在斷開了系統主繼電器的狀態下,無法進行由充電器對蓄電池的充電。如果無法實施蓄電池的充電,則系統再啟動也無法進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車輛用控制裝置的主要目的在于,使得在電力短缺時能夠對蓄電裝置進行充電。
本發明的車輛用控制裝置為了達成上述主要目的,采用了如下的方法。
本發明的車輛用控制裝置,其搭載于車輛,所述車輛具有:
蓄電裝置;
驅動裝置,其通過來自所述蓄電裝置的電力進行驅動;
系統主繼電器,其安裝于所述蓄電裝置與所述驅動裝置之間的電力線;
充電電路,其連接于所述電力線的與所述系統主繼電器相比靠所述驅動裝置側,使用來自外部電源的電力對所述蓄電裝置進行充電,
所述車輛用控制裝置的特征在于,
在所述蓄電裝置電力短缺時斷開所述系統主繼電器,并且禁止系統再啟動,
在產生了使用所述充電電路的所述蓄電裝置的充電的請求時,允許所述系統主繼電器接通。
在本發明的車輛用控制裝置中,在蓄電裝置電力短缺時,斷開所述系統主繼電器,并且禁止系統再啟動。而且,在請求了使用充電電路的蓄電裝置的充電時,允許系統主繼電器接通。由此,能夠將系統主繼電器接通,能夠進行使用充電電路的蓄電裝置的充電。即,能夠在電力短缺時對蓄電裝置進行充電。
在此,關于是否電力短缺的判斷,能夠在蓄電裝置的蓄電比例為規定比例(例如15%、20%、25%等)以下時、在此基礎上還在蓄電裝置的輸出限制為作為不適合行駛而預先設定的閾值以下時進行。
附圖說明
以下,參考附圖,描述本發明的示例性實施例的特征、優點以及技術和工業意義,在附圖中,相同的標號表示相同的元素,其中:
圖1為表示搭載作為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的車輛用控制裝置70的電動汽車20的構成的概要的構成圖。
圖2為表示由車輛用控制裝置70執行的電力短缺時充電時處理的一個示例的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接下來,使用實施例,對用于實施本發明的方式進行說明。
圖1為表示搭載作為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的車輛用控制裝置70的電動汽車20的構成的概要的構成圖。如圖示地,實施例的電動汽車20具有電動機32、變換器34、電池36、電力線42、系統主繼電器38、充電用電力線50、車輛側接入口54、車輛用控制裝置70。
電動機32構成為同步發電電動機,具有埋入了永磁鐵的轉子、卷繞有三相線圈的定子。該電動機32的轉子與驅動軸26連接,該驅動軸26經由差動齒輪24與驅動輪22a、22b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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