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煤礦井下鉆場用履帶行走式煤渣液集中收集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257382.8 | 申請日: | 2020-11-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253231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22 |
| 發明(設計)人: | 范付恒;孫利鵬;李波;劉慶鋒;連少朋;趙利軍;王何舉 | 申請(專利權)人: | 平頂山市安泰華礦用安全設備制造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21F16/00 | 分類號: | E21F16/00;E21F7/00;E21F17/00 |
| 代理公司: | 鄭州銀河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41158 | 代理人: | 裴景陽 |
| 地址: | 467000 河南省平頂***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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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煤礦 井下 鉆場用 履帶 行走 煤渣 集中 收集 裝置 | ||
1.一種煤礦井下鉆場用履帶行走式煤渣液集中收集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履帶式行走小車,所述履帶式行走小車上部沿其長度方向通過支撐架設置有輸料管,所述輸料管的兩端口上均設置有法蘭安裝面,位于所述輸料管一端的法蘭安裝面上法蘭連接有進料管,所述進料管通過管路將打鉆過程中產生的煤渣液輸送進所述輸料管內,位于所述輸料管另一端的法蘭安裝面上法蘭連接有封堵端蓋,所述輸料管上間隔設置有若干個煤渣液導出口,每個煤渣液導出口上均設置有閥門開關,所述履帶式行走小車上且位于所述輸料管的下方設置有煤渣液收集機構用于收集由煤渣液導出口導出的煤渣液。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煤礦井下鉆場用履帶行走式煤渣液集中收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煤渣液收集機構包括設置在所述履帶式行走小車的上部邊沿的圍板用于匯聚由所述煤渣液導出口導出的煤渣液,所述圍板的內部設置有隔板以將所述圍板的內部分為數量與煤渣液導出口相同并與煤渣液導出口一一對應的聚料區,與每個聚料區相對應的所述圍板的側面分別開設有一個排水孔,每個排水孔上設置有過濾網,每個排水孔外側連接一個排水管的一端,使用時將排水管的另一端引至巷道內的排水溝內。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煤礦井下鉆場用履帶行走式煤渣液集中收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輸料管上設置有瓦斯抽放口。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煤礦井下鉆場用履帶行走式煤渣液集中收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輸料管上設置有觀察窗。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煤礦井下鉆場用履帶行走式煤渣液集中收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輸料管的兩端底部分別設置一個清渣孔,所述清渣孔上螺紋連接有堵頭。
6.如權利要求1至5任一項所述的煤礦井下鉆場用履帶行走式煤渣液集中收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閥門開關采用手動閥門開關,或者液壓閥門開關,或者電動閥門開關,或者氣動閥門開關。
7.如權利要求1至5任一項所述的煤礦井下鉆場用履帶行走式煤渣液集中收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煤渣液導出口的數量為2至5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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