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顯示屏和電子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254979.7 | 申請日: | 2020-11-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328007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05 |
| 發明(設計)人: | 李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維沃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16 | 分類號: | G06F1/16;H04M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友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43 | 代理人: | 汪海屏;鄭艷 |
| 地址: | 523863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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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顯示屏 電子設備 | ||
本申請公開了一種顯示屏和電子設備,顯示屏包括:蓋板;顯示模組,顯示模組包括第一玻璃基板、第二玻璃基板、集成電路和柔性線路板,蓋板、第一玻璃基板、第二玻璃基板依次層疊布置,且第二玻璃基板的長度小于第一玻璃基板的長度,第一玻璃基板包括本體部和凸出部,本體部與第二玻璃基板相對設置,凸出部凸出于第二玻璃基板,集成電路和柔性線路板設在凸出部背離蓋板的表面上;支撐固定結構,設在蓋板與第一玻璃基板之間的間隙內,并與第一玻璃基板及蓋板相連。本申請通過改變邦定區的位置以及集成電路和柔性線路板的位置,使得邦定區與蓋板之間不存在集成電路和柔性線路板,便于根據需要合理布置支撐固定結構,從而提高電子設備跌落的穩定性。
技術領域
本申請屬于電子設備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顯示屏和一種電子設備。
背景技術
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設備的顯示屏成本較高,使用過程中發生跌落會導致屏幕受損出現功能異常,甚至導致整臺電子設備無法使用,進而影響電子設備的品牌和口碑。
在實現本申請的過程中,發明人發現現有技術中至少存在如下問題:
如圖1和圖2所示,常規的顯示屏結構,包括蓋板10’、顯示模組20’等結構,顯示模組20’包括上玻璃202’和下玻璃204’,下玻璃204’長于上玻璃202’,多出來的部分稱為邦定區,邦定區的上表面有集成電路2062’和柔性線路板2064’。由于邦定區與蓋板10’之間存在較大的空隙,在整機跌落過程中會發生振動,導致出現屏裂不良。為了解決屏裂問題,一般會在邦定區與蓋板10’之間額外增加支撐固定結構30’,然而集成電路2062’和柔性線路板2064’的存在,會影響支撐固定結構30’的布局,造成跌落效果不穩定,影響可靠性。
發明內容
本申請旨在提供一種光學模組和雙面屏電子設備,至少解決相關技術中因集成電路、柔性線路板的影響導致邦定區與蓋板之間無法合理布置支撐固定結構而造成電子設備跌落效果不穩定性影響可靠性的問題之一。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申請是這樣實現的:
第一方面,本申請實施例提出了一種顯示屏,包括:
蓋板;
顯示模組,所述顯示模組包括第一玻璃基板、第二玻璃基板、集成電路和柔性線路板,所述蓋板、所述第一玻璃基板、所述第二玻璃基板依次層疊布置,且所述第二玻璃基板的長度小于所述第一玻璃基板的長度,所述第一玻璃基板包括本體部和凸出部,所述本體部與所述第二玻璃基板相對設置,所述凸出部凸出于所述第二玻璃基板,所述集成電路和所述柔性線路板設在所述凸出部背離所述蓋板的表面上;
支撐固定結構,設在所述蓋板與所述第一玻璃基板之間的間隙內,并與所述第一玻璃基板及所述蓋板相連。
第二方面,本申請實施例提出了一種電子設備,包括:
顯示屏,所述顯示屏為如第一方面實施例中任一項所述的顯示屏。
在本申請的實施例中,顯示模組的第一玻璃基板的長度大于第二玻璃基板的長度,即上玻璃的長度大于下玻璃,使得顯示模組的邦定區由下玻璃變為上玻璃,因而可以將集成電路和柔性線路板設在上玻璃的下板面上,即:設在第一玻璃基板的凸出部背離蓋板的表面上,使得邦定區與蓋板之間不存在集成電路和柔性線路板,因而不會對支撐固定結構的布局造成影響,便于根據需要合理設置支撐固定結構的布局,從而提高電子設備跌落效果的穩定性,提高顯示屏的可靠性。
本申請的附加方面和優點將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給出,部分將從下面的描述中變得明顯,或通過本申請的實踐了解到。
附圖說明
本申請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優點從結合下面附圖對實施例的描述中將變得明顯和容易理解,其中:
圖1是現有技術中顯示屏的示意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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