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自動識別的香煙販賣機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250053.0 | 申請日: | 2020-11-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309042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02 |
| 發明(設計)人: | 羅定龍 | 申請(專利權)人: | 紹興航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F11/00 | 分類號: | G07F11/00;G07F7/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12300 浙江省紹***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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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自動識別 香煙 販賣 設備 | ||
本發明公開的一種自動識別的香煙販賣機設備,包括機體外殼,所述機體外殼左端固定設有限制塊,所述限制塊內固定設有限制腔,所述限制腔內下側端壁上轉動設有前后對稱的限制長轉軸,所述限制長轉軸上固定設有限制蝸輪,所述限制長轉軸上固定設有限制凸輪,所述限制長轉軸上固定設有限制板,本發明通過設置人臉檢測裝置,在香煙販賣機前方設置檢測裝置,當需要購買香煙時,能夠自動的伸出人臉識別裝置,能夠根據人的高矮進行轉動,同時能夠根據站臺的偏向調整前后的方向,更好的捕捉人臉,同時能夠根據人臉的識別,判斷達到購買香煙的條件,防止未成年兒童購買,具有較高的一體化程度。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人臉識別相關領域,具體為一種自動識別的香煙販賣機設備。
背景技術
眾所周知,香煙自動售貨機,是專門售賣香煙的機器,通過投幣或IC卡感應,無需人手,方便人們的購買香煙,但現有的香煙自動售貨機無法判斷購買香煙的人是否符合購買年齡,有自動賣給未成年的危險,本發明闡述的一種自動識別的香煙販賣機設備,能夠解決上述問題。
發明內容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例設計了一種自動識別的香煙販賣機設備,本例的一種自動識別的香煙販賣機設備包括機體外殼,所述機體外殼左端固定設有限制塊,所述限制塊內固定設有限制腔,所述限制腔內下側端壁上轉動設有前后對稱的限制長轉軸,所述限制長轉軸上固定設有限制蝸輪,所述限制長轉軸上固定設有限制凸輪,所述限制長轉軸上固定設有限制板,所述限制板在所述限制凸輪上端,所述限制蝸輪在所述限制凸輪下端,所述限制板在所述限制塊的外部,所述限制凸輪和所述限制蝸輪在所述限制塊的內部,所述限制腔內上側端壁上固定設有限制電機,所述限制電機下端轉動設有限制電機轉軸,所述限制電機轉軸上固定設有第二限制斜齒輪,所述限制腔內壁上轉動設有前后對稱的限制短轉軸,所述限制短轉軸上固定設有第一限制斜齒輪,所述限制短轉軸上固定設有限制蝸桿,所述兩個第一限制斜齒輪相距較近,所述兩個限制蝸桿相距較遠,所述第一限制斜齒輪能夠與所述第二限制斜齒輪嚙合,所述限制蝸桿能夠與所述限制蝸輪作用,使所述限制蝸輪能夠轉動,所述限制腔內固定設有前后對稱的限制觸發腔,所述限制觸發腔內滑動設有限制觸發塊,所述限制凸輪能夠與所述限制觸發塊作用,使所述限制觸發塊能夠在所述限制觸發腔內滑動,所述機體外殼內左側下端固定設有卡塊滑動腔,所述卡塊滑動腔內滑動設有卡塊,所述卡塊能夠擋住販賣機開口,使販賣機內的物品不能夠掉落,所述卡塊下端與所述卡塊滑動腔下側內壁之間設有卡塊彈簧,所述限制電機轉軸下端固定設有卡塊繩,所述卡塊繩另一端與所述卡塊下端固定連接,所述限制電機轉軸轉動時能夠使所述卡塊下降。
可優選的,所述限制塊內左側下端固定設有檢測滑動腔,所述檢測滑動腔內滑動設有檢測支撐桿,所述檢測支撐桿內上端固定設有檢測板,所述檢測板下端與所述限制塊內壁之間設有檢測彈簧,所述限制塊內固定設有左右對稱的檢測限制腔,所述檢測限制腔內滑動設有檢測限制塊,所述檢測限制塊左端與所述檢測限制腔左側內壁之間設有檢測限制彈簧,所述檢測限制塊能夠卡住所述檢測板,所述檢測滑動腔與所述限制觸發腔之間通過管道連接,所述檢測板內左右端壁上轉動設有檢測板轉軸,所述檢測板轉軸上固定設有站立板,所述檢測板下端固定設有前后對稱的站立調整腔,所述站立調整腔內滑動設有站立調整塊,所述站立調整塊與所述站立板之間鉸接設有站立調整連桿,所述限制塊上端固定設有等待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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