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區塊鏈的產品流通方法、裝置、設備及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2011249828.2 | 申請日: | 2020-11-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418882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8-02 |
| 發明(設計)人: | 彭玉軍;閆二風;陳勝祿;鄒雪晴 | 申請(專利權)人: | 支付寶(杭州)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0 | 分類號: | G06Q30/00;G06Q30/02;G06Q30/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國昊天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15 | 代理人: | 朱文杰 |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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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區塊 產品 流通 方法 裝置 設備 系統 | ||
1.一種基于區塊鏈的產品流通方法,應用于區塊鏈系統,包括:
獲取第一用戶收取目標產品的憑證信息;其中,所述憑證信息用于所述第一用戶在設定的時效期內從所述目標產品的產品提供平臺收取所述目標產品,以獲得所述目標產品的物權;若所述第一用戶未在設定的時效期內根據所述憑證信息收取所述目標產品,則所述目標產品的物權歸屬于第二用戶或所述產品提供平臺;所述第二用戶為向所述第一用戶發放所述目標產品的用戶;所述憑證信息包括產品交收碼,所述目標產品包括有形物品;
調用區塊鏈中部署的第一智能合約,基于所述第一智能合約根據所述區塊鏈保存的憑證信息的相關記錄信息,驗證所述目標產品的憑證信息是否有效;
若驗證結果為所述憑證信息有效,則根據所述憑證信息通過所述產品提供平臺向所述第一用戶提供所述目標產品。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獲取第一用戶收取目標產品的憑證信息之前,還包括:
接收第二用戶發送的憑證信息生成請求;
根據所述憑證信息生成請求,生成所述目標產品的憑證信息;
將生成的所述憑證信息發送給所述第一用戶,以及將確定的所述憑證信息的生成記錄信息保存至所述區塊鏈中。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根據所述區塊鏈保存的憑證信息的相關記錄信息,驗證所述目標產品的憑證信息是否有效,包括:
若根據所述目標產品的憑證信息從所述區塊鏈中查詢到關聯的生成記錄信息、且根據查詢到的所述生成記錄信息中的時效信息確定所述目標產品的憑證信息當前處于有效狀態,則確定所述目標產品的憑證信息有效;其中,所述生成記錄信息為基于憑證信息生成請求生成所述憑證信息之后,根據所述憑證信息的相關信息所生成;或者,
若根據所述目標產品的憑證信息從所述區塊鏈中查詢到關聯的生成記錄信息、且未查詢到關聯的失效記錄信息,則確定所述目標產品的憑證信息有效;其中,所述失效記錄信息表征所述憑證信息處于無效狀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根據所述憑證信息通過所述產品提供平臺向所述第一用戶提供所述目標產品之后,還包括:
生成所述憑證信息的第一失效記錄信息;其中,所述第一失效記錄信息表征所述憑證信息處于無效狀態且所述目標產品已收取;
將所述第一失效記錄信息保存至所述區塊鏈中。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還包括:
若確定滿足預設的檢測條件,則調用所述區塊鏈中的第二智能合約,基于所述第二智能合約根據所述區塊鏈保存的憑證信息的生成記錄信息確定相應憑證信息的過期時間;
檢測當前時間是否到達所述過期時間,若是,則將相應的憑證信息確定為失效憑證信息,生成所述失效憑證信息的第二失效記錄信息,將所述第二失效記錄信息保存至所述區塊鏈中;其中,所述第二失效記錄信息表征所述失效憑證信息處于無效狀態且對應的產品未收取;
向所述失效憑證信息對應的第二用戶發送憑證過期提示信息。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所述向所述失效憑證信息對應的第二用戶發送過期提示信息之后,還包括:
若接收到所述第二用戶發送的憑證信息更新請求,則根據所述憑證信息更新請求生成新的憑證信息;
根據所述新的憑證信息、確定的所述新的憑證信息的時效信息、確定的所述新的憑證信息所對應的產品的產品標識信息,生成所述新的憑證信息的生成記錄信息,將所述生成記錄信息保存至所述區塊鏈中;以及,
將所述新的憑證信息發送給所述第二用戶;或者,將所述新的憑證信息發送給確定的第一用戶。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獲取第一用戶收取目標產品的憑證信息,包括:
接收所述第一用戶發送的產品收取請求,從所述產品收取請求中獲取所述目標產品的憑證信息;
所述根據所述憑證信息通過所述產品提供平臺向所述第一用戶提供所述目標產品,包括:
根據所述憑證信息向所述產品提供平臺發送提供所述目標產品的第一指示信息,以使所述產品提供平臺根據所述第一指示信息進行產品提供處理,以向所述第一用戶提供所述目標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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